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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發現,最有效的治療經驗有些不是發生在實際的「治療」中,而是在健康的關係中自然生成的。……調適最好的孩子既不是壓力最小的,也不是待在兒童之家時最喜歡找我們說話的,而是之後得以重拾家庭溫暖、在健康和關愛的世界成長的孩子。……簡而言之,對創傷兒童最有效的療法,就是曾進孩子於他人的關係質量。
—《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
初看見《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這書名,我有些驚嚇,童年對於柵欄一些不良的印象浮現,使我對書名印象深刻卻又不敢太過靠近。可在anboii裡的一篇評論給了我一點信心,抱著「反正就到圖書館碰碰運氣」的念頭查尋,書到了一讀,才發現內容完全不是我想的那一回事。
《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書裡一共有十多個案例,從遭受性侵、虐待、忽略,乃至宗教洗腦——林林總總,就是脫不了四個字,「創傷兒童」。從其他人的書裡我曾讀過擁抱的重要,但總沒這本《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教我印象深刻,深刻到我讀完書,馬上就找來我兒子好好抱一抱他;而且在心裡發誓,今後每天必去纏黏哥哥一次。
(平常我跟妹妹的擁抱密度大概是一天十次,哥哥大概是一禮拜三次。) - 也是從書裡,我才發現我對人肢體碰觸上的不適應,是來自小時候的缺乏擁抱。
書裡有一個案例,維珍與蘿拉,維珍是個空有心卻不知該如何「撫育」孩子的母親,我所謂「撫育」指的是擁抱——發自真心的擁抱孩子。所以她的孩子蘿拉,一直到四歲,仍然瘦得像把骨頭一樣。眾多醫生找尋不到理由,只能把蘿拉送往醫院,用點滴等維生器材維持她的生命。
記得是幾個月前的是,好像是中部哪裡吧,有個新聞,說一個媽媽連續生了幾個孩子都夭折,她丈夫認為是白虎精作祟,才剋死了孩子。讀維珍與蘿拉時我就想到這個報導,我在想,真正讓孩子「活不下去」的,不是白虎精,應該是缺乏足夠的重視與擁抱。
像這一段:
對蘿拉來說,缺乏愛的刺激與撫觸,儘管營養充分,她還是無法正常地成長。這就像其他的哺乳動物的矮小症候群。在一窩剛出生的小動物中,如鼠、狗、貓等,如果任其自然生長,最小、最瘦弱的一隻無法從媽媽的乳頭吸到足夠的乳汁,也沒有力氣和兄弟姊妹爭寵,搏取媽媽的關愛,必然會在出生後的幾個星期內死亡。每一隻小動物都需要媽媽舔牠或幫牠理毛……
由於缺乏撫觸的刺激,蘿拉的生長荷爾蒙分泌不足,身以只會把食物當成廢物,不會去吸收其中的養分。……蘿拉不是得了神經性厭食症,她就像一隻媽媽不照顧的瘦弱小狗,身體接收不到「有人要我,我可以安全長大」的訊息。
每每看見描述創傷兒童的書籍,我總會自憐過去的被忽略,與慶幸我現有了個甜蜜的女兒。雖然小時我媽沒有給我足夠的「有人要我,我可以安全長大」的訊息,但我的女兒,倒是給了我非常足夠的「我很喜歡妳,妳對我很重要」的滿足感。
而書裡這一段文字讓我心有悽悽——
但蘿拉和維珍幼年留下的傷疤仍在。如果你偷偷觀察母親或女兒,有時會發現她們的神情流露出茫然或悲傷。你的直覺告訴你,她們和別人互動時還是有些尷尬或不自然。雖然她們可以像一般人一樣掌握社交線索,進退合宜,還是很難對人露出自然的微笑或做出親切、友好的身體行為,如擁抱。
我的狀況當然還不至「嚴重」到眼神會隨時流露出茫然或悲傷,但確實很難大著膽子主動跟人要一個擁抱(除非是跟我女兒或兒子)。我總會擔心我的舉動會過於莽撞(我是個很難對他人任性的人)。對我而言,牽手甚至擁抱,都是非常「神聖」的。除非對方讓我放心到某種程度(或親密到某種程度),不然我始終會是那個冷冷硬硬,像尊冰山砌成的人。
活到三十多歲讀了這本書我才恍然理解,為什麼半生不熟的人會喜歡喊我冰山的原因。
所以說,學習擁抱(不管是接受或主動抱人),真的,都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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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認識這本書的譯者,所以知道了些(可能)一般讀者不太知道的小道消息。據阿金師自個說,他並不滿意《克麗斯汀》。但讀過《克麗斯汀》的人會覺得,這本書還挺好看的——至少一本驚悚恐怖小說該有的元素它通通都有。我這個朋友說,當年阿金師寫作《克麗斯汀》時,正是他酗酒嗑藥正兇的時候,那個時期他以生產線的速度量產小說——換句話說,他可能是在一個意識不太清楚的情況下把《克麗斯汀》生出來,所以他才不那麼滿意。
可平心論,如果一個作者在酗酒嗑藥嚴重的情況下還能寫出這樣的書來,那真的,才華驚人。 - (想想我自己,只要沒睡飽就寫不出稿子,腦子會變成一團漿糊——平平是人等級怎麼會差那麼多?!)
很剛好,昨日施老師的留言正好提到,他認為一位認真的小說作者不應該直接寫出某段理論,應該設計橋段讓那段理論「活起來」。如果老是要靠主角說破,讀者乾脆讀論文、讀課本就好。
阿金師的《克麗斯汀》正好就是這類型寫作法最佳範本。
《克麗斯汀》的核心含意不難懂,我上頭標題大概就點出來了。但史蒂芬.金不直接說,他靠故事展演。從開頭阿尼怎麼遇上克麗斯汀,到後來克麗斯汀又怎麼影響到這個年青人,進而讓他迷失了自我——在1983年階段的阿金師還沒那麼愛說教(或許跟他當時意識不清也有關聯),不會像我喜歡的米涅那樣,用一種看似取巧的技法,讓某段理論直接從哪個角色嘴巴裡說出來。
一切他都納進譬喻裡。
至於讀者感不感受得到,當時的阿金師,可能沒那麼在乎。
讀了一陣再回頭想一本書有個好處,至少我是這樣,某些開頭沒特別留意的細節,會慢慢自動篩選出來,像下頭這段,現在再看會覺得,哇,還真是重點。
「我表示得很清楚,我不可能幹那種事。我的原因有兩點。第一,我不願跟他越搞越深,因為我知道他是個小人。第二,他們那夥人都是傻子,總有一天一定會給國稅局逮到。」他笑了笑。「他們都有種觀念,以為非法的錢可以永遠賺個不停。」
「就這兩點原因?」
「還有一點,」他筆直盯著我的眼睛說:「我不是那種人。」
教條一點的說法就是:君子寡欲,則不役於物,可以直道而行。
白話點說,人啊,還是不要迷什麼東西,迷到忘了自己。(這結論跟《阿拉斯加之死》好像也可以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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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花里樹真敢畫啊!
連假之前,租書店小姐告訴我他們補進了這套漫畫,問我看不看。草花里樹?還用說,現場有的馬上捕了回去。
但我要先提醒還不太熟悉草花里樹「風格」的讀者;《看護工向前衝》,不是一部可以輕鬆看待的作品。我舉例,翻開第一集,書耳朵上開宗明義寫白了這套作品的宗旨:高齡化社會並非事不關己。所有人都會老,但是在對待身體失常的老人態度上,年輕一輩,卻常抱持著一種傲慢。 - 不把老人當「人」看。
所以書裡邊會看見看護工作者義正嚴詞地說:身體拘束是一種必要之惡。(問題若換成是自己被如此對待,又絕對不可能接受)。
草花里樹相當細心,她把種種看護工可能會面對到的問題,盡量如實(不刻意美化)地畫出。文章上頭擱的第四集,正是一般人很少(尤其是東方社會)都不太敢去碰觸的的話題:高齡者的性問題。
我想問問,現在正看著這篇文章的你們,平常時間曾不曾意識過,自己的父母(那個總是嘮叨不休的老爸老媽),也是個有性慾、懂得柔情蜜意的男人/女人?
邊看著《看護工向前衝》,我腦子常會想起我那去世多年的媽。雖然她離世的年紀還不算大,但最後幾年,我曾經進醫院照顧過她,也親眼親自與一些年老病人相處過;而就像書裡邊畫的,當時的我,的確不太把老病人們當人看。
但話說回來,現在的我,敢說已比之前懂了嗎?
我承認,還是不及老年人對自己的了解。
之前我很排斥讓我公公接我回鄉下啊(一想到要跟話不投機的他共處一個多小時,我就頭大),但現在,我勉勉強強懂得,接送我跟小朋友,是目前的他僅能做到的,認為自己是有用之人的方式。
這一回,我打算接受他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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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不健康的關係。艾維爾想要讓這個笨女人依賴她。」
「為什麼?」
「天知道。需要有人作伴……自尊……用錯地方的母性本能。梅格絲最好現在就走出那裡,回到她的老家。」傑克森不耐地打開寶馬的車鎖,「艾維爾是典型的控制狂。她透過給予別人想要的東西來操控別人。就像班的母親,這就是她的行為模式。」
—《變色龍之影》
米涅《變色龍之影》到手前,我從圖書館通閱了Raymond Chandler的《大眠》。剛開頭讀《大眠》啊,還真是不習慣到極點。雖說更早一點讀過了他的《漫長的告別》,村上在書末說了一堆閱讀錢德勒的角度,我也以為我應該習慣了所謂的「冷硬派偵探小說」寫法,可一翻開《大眠》,我還是栽了跟頭。
不習慣,真的不習慣。(《大眠》是錢德勒第一部長篇,寫作技巧說真話,還沒《漫長的告別》熟稔。) - 我也不確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新一代的偵探推理作家,除了當說故事的人,犯罪的人,被殺的人之外,還得權充書裡犯罪者的心理醫師;舉例:勞倫斯.山德斯的《第一死罪》,京極夏彥的「京極堂」系列,還有跑不掉的,我熱愛的米涅.渥特絲。尤其是米涅,自她寫作《冰屋》得獎,之後出版的《毒舌鉤》、《女雕刻家》就一步一步、一點一滴地參雜心理學成份;不但有被害者的、加害者的,甚至旁觀者她也不放過。
基本上我相當喜歡她這種寫法,畢竟我讀偵探推理小說,並不是想看加害者如何殘酷地傷害被害者,而是想看,人在遭遇這種種的困厄(不管是被害加害或是旁觀者)的時候,人們是否還有其他別於一般,「我就是被害者」、「我就是加害者」跟「我就是旁觀者」——這無能為力只能任憑事件發生之外的作法。
米涅在這部分的表現一直相當出色。
話題扯回《變色龍之影》,慣例,唐諾會在開頭附上長長的導讀;然而這次我有個地方和他意見不同。他原文是這樣子的:
絕大多數時候,我個人很不喜歡小說中搬弄太多心理學的論述,因為小說借助心理學現成主張的部分,通常正正好是小說書寫者自己最該認真想並嘗試回答的部分,是整部小說不可讓渡的「問題意識」核心所在;用大白話來說,否則你幹麼要寫小說呢?否則我們還需要小說這東西嗎?找幾個學過心理學初級課程的大學生研究生來跟我們說不就行了?——小說乃至於文學最獨特也最有價值的部分,或許並不在於所面對的疑問本身,它和其他領域的工作者思索並嘗試回答大致同樣的問題,惟依循著不一樣的認識方式和路徑,它不可以降格為某種學術主張的翻譯者。
但渥特絲這部《變色龍之影》看起來還好,至少她讓這三個傢伙停留在心理醫生而不是心理學者的層次,因此比較像是小說中的角色人物而不是隱藏的智者或甚至上帝。也因此,阿克蘭這個人物才不至於陷入某種心理學的「模式」,才得著必要的行動自由,才無可預測,也才能隨機穿透小說所獨有的某些細微曖昧角落。
而三個之多的心理醫生實在有點滑稽,很難猜想渥特絲寫時到底是怎麼想的,但一代不如一代的順流而下,從像模像樣駐守醫院的威利斯,到經營附早參小旅館的溫暖有容蘇珊.康寶,再到開酒吧、黑街角頭般的大塊頭女同志傑克森。這不是三位一體的聖哉心理學一神論,而是有巫術、有巴力、有金牛犢、有豐收神大母神的零亂多神教,接近真實生命現場的混雜豐碩模樣。
心理醫生多,算是這部《變色龍之影》的特色,但讀著讀著(得承認我是讀完了過一陣才領悟到這點)我發現,裡邊的所有心理學論述,常常,在那當下都是「無用」的。縱使讀了一拖拉庫的心理學專書的專業醫師,該被人蒙蔽的時候也一樣會眼瞎得無可救藥。但隨著書頁翻動,越往後走會越發現,先前在書裡所提到的種種「狀態」,包括我最上頭所截的,不健康的依賴關係,還是像裡邊常會出現的,說謊者的習性,遭遇挫折時人所產生的暴怒……這些人與人相處互動所會產生的「磨擦」,其實,是帶有一種大同小異的相似。
書中主角阿克蘭的「行動自由與無可預測」,我認為其實是出自於那點「小異」,是「大同」與「小異」讓米涅的書如此迷人。要拿心理學去瞭解一個人,可以,但之間定會流失某種獨有、無法類推的個人特質。但不諱言,「人」又是如此地相似——哪怕今天是像模像樣駐守醫院的威利斯,或是經營附早參小旅館的溫暖有容蘇珊.康寶,乃至開酒吧、黑街角頭般的大塊頭女同志傑克森,身上都會出現同樣的盲點——
我猜,這就是米涅所以要搬出三名心理醫生,讓他們在書裡被病人耍得團團轉的原因。
要接近真實,不能純靠理論,也不能單看外表;只有一要件,直接接觸。
比較俗套的說法是,每個人都是「變色龍」(想想自己在親人朋友與敵人陌生人面前的表現),但唯一改變不了的,有時,反而會是落在地面上的,那個最虛幻不定的,影子。
至於影子指的是什麼,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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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情不自禁地認同這個人,我實在不願意承認,但要是時光倒流,處在這種險境中的可能是我。我第一次來到阿拉斯加時,可能和克里斯非常像:一樣生澀、一樣熱切。而我也相信許多阿拉斯加人初到此地時,和克里斯也有許多相似之處,包括很多批評他的人在內。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對克里斯這麼嚴苛的緣故,因為克里斯也許讓他們想起了從前的自己。」
這是從網路書櫃鄰居木谷那兒瞧來的好貨。
大概說一下《阿拉斯加之死》的內容,一個聰明成績優家勢好的年輕男孩,在他大學畢業那年,背包一揹連封信也不留,就這樣離開家,朝他所嚮往的曠野、天堂阿拉斯加前進。 - 但這不是青年冒險後安全回歸的英雄的旅程(坎伯語),這是一樁慘劇——至少在仍活著的人心裡。因為這個青年,在這世間活不過24年,就這樣餓死在阿拉斯加,一條他母親所親縫的睡袋裡。
關於曠野求生,我早先還看了一步以印地安原住民生活為主的「追蹤師」系列。說來,《阿拉斯加之死》,算是吻合了我之前的說法:大自然是中性,所謂「中性」,就是好壞並置,就像老子說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大自然絕不會因為哪個人身分高地位高就對他特別好,要單憑己力在曠野生存唯一前提,就是徹底地瞭解它。
只是浪漫、理想化的年輕人,在行動前,實在很難考慮到這點。
總覺得《阿拉斯加之死》可以跟湯姆.布朗的「追蹤師」系列合在一塊看。追蹤師三,那位神奇的印地安導師潛近狼得從小就開始學習採草藥、烹煮食物、縫衣服、搭帳篷;學習如何狩獵、製作弓箭武器與陷阱——在自小就受到如此嚴格訓練的情況下,潛近狼仍然會遭受曠野的考驗,暴風雪、被蛇咬、舔食沙地上的露水、像鹿一樣地吃草。我要說的是,就連自小生活在曠野中的印地安原住民,面對曠野仍舊不敢掉以輕心的同時,每年卻總有不少自小生活在現代文明社會裡的青年,憑著一時之氣與半吊子的求生技能,冒然闖進原野,意圖過著不與文明社會接觸的生活。
我不想責備,因為立意甚高——但同時,我心頭那種「如果當初他能再小心一點……」的嘆息,始終揮之不去。
但《阿拉斯加之死》也不完全只有克里斯個人的生命歷程,作者強.克拉庫爾同樣也是名野外探險登山迷。其中我特別感興趣的部分在於,克拉庫爾綜觀了幾名熱愛登山者的生平事跡(包括克拉庫爾自己),其中有一特點,強.克拉庫爾寫得坦白:
多少個月來,我一直說服自己並不在乎生命中缺乏親密關係、缺乏真正的人際關係,但因這名女性的陪伴而使我感受到的快樂——她的笑聲、她無意中碰觸我臂膀的手揭露了我的自我欺騙,使我空虛而心痛。
我並不是說,所有野外探險登山迷都像克拉庫爾自承的,在人際關係方面存在著問題。只是,這樣的人通常更容易被大自然的坦率與純美所吸引——吸引之後,當然會有許多人像克拉庫爾或寫追蹤師的湯姆.布朗一樣,回歸社會,再度與人產生連結。但不可否認,其中也還有更大一部分,會更鑽入牛角尖,更避世(且趨近病態的避世),更無能再與其他人產生連結。
不是指責,但我忍不住會想,那其中,是不是出現了某種的偏差?
我很喜歡克拉庫爾寫在書裡的一段話
當你年輕時,很容易相信所有你想要的就是你該得到的,如果你十分渴望某件事物,就有權利得到它。那年四月我決心去阿拉斯加時,就像克里斯一樣,是個未經世事的年輕人,認為自己洞悉了一切,卻不知道自己有的其實只是一腔熱血,而後便依據含糊不通的邏輯來行動。
我以為攀登魔鬼姆指山能夠改變我的生活,當然,最後什麼也沒有改變。但這次經歷讓我了解,山巒並不能承擔夢想,尤其幸運的是,我能活著與大家分享我的故事。
……
年輕時,死亡對我而言,就像非歐幾里得幾何原理或婚姻一樣,只是抽象概念。我根本不了解它的可怕結局,或是它可能對死者親愛的人所造成的傷害。……
至於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的,我在《阿拉斯加之死》得到的體悟是,如果那麼剛巧我們的孩子,正好像克里斯一樣,理想崇高且打定主意非身體力行不可。我想,更好的作法,不是禁止、咆哮還是眼淚(如此只會讓孩子更加堅定不與父母親聯絡)。而是,要求他學習並熟稔各種在大自然中生存的方式,然後微笑讓他離開;重點是,請他務必、務必安全地回來。
延伸閱讀:好藥靈。《松林少年的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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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會迷Raymond Chandler一陣。
Raymond Chandler筆下的菲力普.馬羅相當吸引我。當然,以目前流行的偵探推理小說寫法(摻雜了大量的心理素描),猛然接觸,會覺得這個馬羅行事作風,有些詭怪的奇突。比方《大眠》,裡邊馬羅剛被揍得一蹋糊塗,然後他遇上某個他先前以為已經跟人私奔了的女人,他叫她「銀假髮」;接下來他們的對話是: - 「出去!」她的唾沫幾乎吐在我臉上。
「OK。」我轉身離開她,從半開的那扇門出去,步入黑暗的走道。她隨我之後衝出來,越過我身邊跑到前門,把門打開。她把頭探出濕漉的黑夜,傾聽。用手勢示意我向前。
「再見,」她壓低聲音說:「祝一切好運,只一件事除外。艾迪沒有殺小粗雷根。等他願意現身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好好的活在某個地方。」
我靠著她,用我的身體把她壓在牆上。我的唇貼著她的臉。我那樣跟她說話。
「不必急。這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早已排練到最後一項細節,計算到最微末的一秒。和一齣廣播節目一樣。一點也不用急。吻我,銀假髮。」
然後我就不明白,為什麼這個銀假髮就真的那麼聽話,吻了下去。
或者該說,我體會不到這時發生這個吻的重要性——這就是我說的,奇突的行事作風。
但再換個角度想,這點奇突,多少也形成了馬羅的魅力(比較好笑的認知就是:讀者永遠不知道他會在何時何地跟某個女人說,吻我。然後兩個人,還真就這樣吻成了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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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頭,是焦雄屏當初為臉譜雷蒙.錢德勒系列所寫的專文,我相當喜歡這段錢德勒自寫的論述。幾幾乎合了我心頭那四個字的定義:俠骨柔情。
看一看才發現馬羅的迷人,原是有「血統證明」的。
但是在這些殘酷大街上,一定有一個人並不殘酷,也沒有被磨損,更不畏懼。偵探小說中的偵探必得是這樣的人。他是英雄,代表一切。他必得是完整的人,特別的人,也是個普通人,但絕不平凡。他必須是,用陳腔爛調來說,有榮譽感的人——但他是出自本性的,宿命的,不是透過深思,更不會說出口的。
他必須是他那個世界最好的人,也應當是任何世界夠好的人。我倒不管他的私生活,他既不是太監也不是縱慾者。我想他有可能引誘某貴夫人,但我很確定他不會糟蹋處女。他若對一件事有榮譽感,他對所有事都會採同樣的態度。
他也滿窮的,不然根本不會來當偵探。他是個普通人,不然無法混跡在普通人當中。他有識人的本領,不然不能深入偵探的工作。他絕不會拿一分骯髒的錢,也不會坐視別人欺負他而不反擊。
他是個孤寂的人,可又驕傲到一個地步,你不得不把他當個驕傲的人,否責你會懊惱自己怎麼認得這麼個人。他講起話來跟他的年齡很相襯——就是說,帶著一點粗魯的機會,活靈活現的詭異感。他憎恨詐欺行為,更鄙視瑣碎的小家子氣。
他的故事就是他為尋求隱藏真理所經歷的冒險。如果不發生在適合冒險的人身上也不叫冒險了。他的覺察力敏銳到會嚇你一跳,那是他與生俱來的。如果世上多點人像他,世界就安全多啦!也不會悶到不值得活下去。這就是我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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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他講起話來跟他的年齡很相襯——就是說,帶著一點粗魯的機會,活靈活現的詭異感」這一點,我一定要截一小段出來當證明。
「我叫馬羅。就是你這幾天一直在跟蹤的傢伙。」
「我沒有在跟蹤誰,先生。」
「這輛老爺車有啊。也許你控制不了它。隨你便吧。我現在要去對街的咖啡店吃早飯,柳橙汁,培根加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外加牙籤。然後我會上去我的辦公室,就在你正對面那棟大樓的七樓。如果你有什麼難忍的憂苦,上來一吐為快吧。我沒什麼事,就是在給我的機關槍上油而已。」
試著唸唸看,你會發現,想要當個完整的硬漢,口才也要夠溜才成。
話說,看見「這輛老爺車有啊。也許你控制不了它」,我腦子很快地浮現阿金師的自動殺人汽車,《克麗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