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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死亡作為開始,然後回過頭來,探索生命,最後再回到死亡。
或者,試圖描述任何人都是徒然的。
—保羅.奧斯特,《孤獨及其所創造的》
讀著《孤獨及其所創造的》時我一直在想,這樣的歷程,是不是一種必然?!你出生,你擁有父母,你被其中一方(或雙方)虧待,你心裡懷著某一種缺憾、或說傷口,你慢慢長大,想盡辦法離開家——然後有天,死亡找上你——不,死的不是你,死的是造成你心頭那個傷痛的始作俑者。你接到電話,你回到家,你看著他(或她),然後你忍不住開始懷疑,你當初極欲逃離的「那個」,到底是什麼。 - 是眼前這個死透只剩軀殼的「他」,還是,什麼?
當我開始寫他的故事,我以為故事會自動呈現,在恍惚之中源源湧出。我太需要寫這個故事了,以致我認為故事會自己寫出來。但是目前為止,我的文思遲滯,即使在狀況最佳的時候,我一天頂多也只能寫一、兩頁……
這個問題深深折磨著你,或者該說是我,如果較常到我這兒來的朋友大概會知曉,我在我媽死後不久,也做了同樣的事。Still問過我寫它們的感覺,我說我怕,我好怕,但我也好想寫,我沒有辦法不去寫——我以為透過書寫,我便能釐清我當初的逃離──是為了什麼?
我的手如今仍殘留當時觸感,當我隔著厚白毛巾將我媽的頭放入棺槨,不騙你,那當下我真以委的身體與魂魄,並沒處在一起。
彷彿我正遠遠立在某個不是捧著媽的位置看著眼前一切。我好冷靜,心裡同時產生懷疑,這個——眼前這個冷冰冰沉重微臭不再言語呼吸的身體,怎麼,怎麼會是媽她——(她怎麼會是我那個嗓門極大生氣會掛我電話痛罵我或者跟我撒嬌叫我回來看她的媽?!)
被我捧著的那個人一點都不可怕,我說的是她生時我對她的畏懼,她總能在我最脆弱的時候捅我一刀或扶我一把,結果不一而定,隨她高興選擇——但是當時的她,真的,好不「她」。
直到棺木燒了她化成灰了推出來揀進甕裡,我仍覺得,那不是她。甕裡那堆白色碎末,不可能是媽她。
說不定她是躲哪去了,只是故意不跟我連絡──直到現在我偶爾仍會有這樣想法。
一個傷口存在著,而現在,我明白這個傷口是多麼深。寫作並沒有如我想像的那樣治癒我,反而使得這個傷口繼續裂開。有時,我甚至覺得它的疼痛集中在我的右手,彷彿每次我一拿起筆,將它壓在紙上,我的手便被扯裂。因此,這些話並沒有把將我父親掩埋起來,反而使他繼續活著,而且比以往更鮮活……
我讀著書中文字,直到五年過去,我才明白我當時為什麼又怕又渴望記述她——
我希望她活著,即使只是在我腦子裡頭。我希望她不要死,活著,即使她仍舊會在我最傷痛的時候選擇捅我一刀。
寫作並不會治癒傷口,此刻滑落我臉頰的眼淚跟我這麼說。寫作只是用來提醒我,我、是那麼地重視她。
這是頭一篇,第二篇我會試著以比較「專業」(如果我身上有這東西的話)來寫寫奧斯特這本書,《孤獨及其所創造的》。
- 同樣地,當A坐在房間寫〈記憶之書〉時,他明白,為了說他自己的故事,他彷彿是在談論別人那般地談論自己。為了在那兒找到他,他必須讓自己消失,他彷彿是在談論別人那般地談論自己。因此他提到A,即使他指的是「我」。因為記憶的故事就是看見的故事。即使想要看的事物已經不在那兒了,它仍然是一個關於看見的故事。
—保羅.奧斯特,《孤獨及其所創造的》
說真的,在鍵入「之二」這兩個字前,我還在想我需不需要來個「之三」,這書裡邊有幾個篇章,關於「記憶」、「觀看者角度」還有「巧合」,寫得真好真好,尤其在問過小小《孤獨及其所創造的》是否還買得到(是的,這本書我愛死了),小小店員答案是「絕版」,為它多寫一篇「之三」幾乎成了我即將出口(鍵入)的承諾。但後來一想罷了——因為我害怕我的截錄,會影響下一個讀者讀閱此書時的驚喜感。 - 驚喜,是的,驚喜。雖然我在寫下之一時掉下眼淚,但我也明白那眼淚是「必須」。生命中總是要有幾本諸如《孤獨及其所創造的》之類的書,讓我們變得軟弱易感——雖然奧斯特在書裡是如此冷靜嚴謹,他目的不是想弄哭你或者是我,他只是想弄清楚他心頭疑惑,他那隱形的父親存在對他的意義所在,但——他就是讓我落淚了。
「鏡子」,這兩個字也是書裡很奇妙的一種感覺。我在之一底下留言提過,《孤獨及其所創造的》結合兩個中篇,一個主角是「我」,第二個是「A」。這種感覺就像你(讀者)站在一旁看著鏡子前的人說完話後,鏡子裡的人又說。讀完「一位隱形人的畫像」後我翻開下一頁,「記憶之書」,我看見書裡頭出現了個「A」,但是敘述內容卻和我知道的保羅.奧斯特際遇如此相似(他在「一位隱形人的畫像」裡隱隱約約提及的過往),我腦子突然想起約翰.厄文在一篇報導中這麼提過:
約翰.厄文在成名作《蓋普眼中的世界》與《心塵往事》兩部小說中,流露強烈的「孤兒情結」。《等我找著你》這部小說先用第一人稱,後頭改用第三人稱,磚頭篇幅發揮了約翰.厄文自己所說:「我的讀者不在乎我的小說太長,只怕太短了。」記者抱怨:「如果全用第一人稱,收穫會大很多」,厄文承認寫小說期間他常常哭泣,小說初稿全部用第一人稱,交稿以後他老是睡不著覺,「改寫用第三人稱,使我離開小說一點。但我不建議別的作家這樣做,重寫多花了兩年時間。」
我忍不住揣測起保羅.奧斯特刻意寫完「我」後又以「A」敘述相似(但不完全相同)情節原由——或許他在寫作當時,真的以為只要以「我」這個角度將事情原原本本寫出即可——但寫了之後才發現不夠,有些東西,不是用「我」這樣子的稱謂寫得出來,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A」這個代稱,再補充說明——就像厄文說的,「使我離開小說一點」?!
不過不管奧斯特理由是否如我所想,《孤獨及其所創造的》裡的他真是棒又勇敢。他在「一位隱形人的畫像」裡寫到他在書寫時他的右手彷彿就像要裂開一般,我相信他是,他痛,但他又不得不做,因為,他就是沒辦法扼止自己想要釐清一切的渴望。
寫作不會帶來解答,就像書裡說的,
我們可能沒有長大,而且即使年老了,我們可能仍是個孩子,一如往常。我們記得當時的情形,覺得自己仍然和往常一樣。我們讓自己成為現在的我們,儘管過了許多年,我們仍然是過去的自己,我們自己並沒有改變。時間讓我們變老,但我們並沒有改變。
上頭那段,正是我先前原想寫下「我選擇的她」的原因。是我(或者說是我腦子裡的某個意識決定)選擇記憶我母親那些事跡,我選擇記憶她某些事,而不是另一塊我已不再記得的事。母親是我母親,她只是她,但她又不只是她——只因這世界多了一個,我。
而我,正是因為體內有了她,才會顯得如此天真又複雜——我想,保羅.奧斯特該也是這種感覺。正因為他有了個如似隱形人般難以捉模的父親,他才會變成《孤獨及其所創造的》書裡那個,讓我忍不住佩服喜歡的他。
- 有幾十幅畫和我在布魯克林博物館中看到的很類似:相同的森林、相同的月亮、相同的寂靜。在這些作品中都是滿月,而且都是千篇一律:一個小小的、完美的圓形位於畫布中央,散發出最蒼白的光亮。
—保羅.奧斯特,《月宮》
如果之前曾讀過保羅.奧斯特的《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應該會對書封底這行出自波士頓地球報的推薦有印象——
如果你從沒讀過保羅.奧斯特的作品,本書是個最好的開始。
我要跟你講,錯了,從我讀過他的三本書(《紐約三部曲》、《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月宮》)裡面,我認為《月宮》是我目前讀他寫得最棒的一本——只是我這麼一說,會不會有人覺得保羅.奧斯特好像越寫越退步?
真的,不能說他是退步。 - 我上網查了一下保羅.奧斯特創作年表,可以從裡頭發現一件事,在奧斯特五十幾歲以前(也就是《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出版前),他大多在他的作品中處理下面這些問題——個人的孤獨感受、缺席的父親(這部分在《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仍有出現)、人生谷底以及覺醒,還有,人該如何面對一個不為個人所動的世界,進而與之(世界)和平相處。
我已經在圖書館通閱了他最先出版的作品,《孤獨及其所創造的》,雖然頭先一次與他的《紐約三部曲》接觸的印象不佳,但我想或許是我當時還沒有深刻體會到什麼,才會覺得《紐約三部曲》不好看,所以讀完《孤獨……》,我應該會再把《紐約三部曲》再借回來讀一次試試。
先來說我為什麼會覺得《月宮》很讚,而對《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的印象算中上程度,我認為跟年紀很有關係。保羅.奧斯特寫《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時已經五十多歲——還有納善先生這本書的重點,已經跨出目前年輕人所感覺到的困惑、孤獨以及疏離感,朝和解靠去。我三十歲,正處於困惑茫然階段,當然,讀起好好先生納善,多少有那麼一點搔不到癢處。
但是如果依照奧斯特的出版順序推敲,大約就會懂得,他是一路經歷了什麼、領悟了什麼、放下了什麼,才會朝和解之路邁進。
層次已經不同。
《月宮》多讚,這部分只要拿起一讀,大家一定可以明瞭。
現在來聊條我放在最上頭的截錄。
花點心思進Google查一下保羅.奧斯特《月宮》,有好幾個讀者寫了相當棒的讀後心得或者書評,但《月宮》中讓我特別想提的部分就在於上面那段。拉爾夫.艾伯特.布雷克洛克——這個人正是繪製上頭畫作的人。我讀到這部分時特別進Google搜尋,發現不行,中文翻譯的名字只讓我找到另外一個布雷克,後來又換了幾個關鍵詞,才終於在線上版的大英百科上頭找到這個名,Blakelock, Ralph Albert。
扯這麼一堆只是希望讀的人點一下這裡(點其中圖可以放大),看看這幅震憾書中主角MS(MS就姓佛格)的繪作。乍見書中文字介紹,大概八成會以為布雷克洛克所繪製的圖是帶有一種不舒服的疏離感(一輪滿月坐落於畫布正中央——數學上的正中心,它看起來就是這樣……這蒼白的圓盤照亮了上下方的一切:天空、一座湖、一棵枝椏交織如蛛網的大樹以及水平線上的低矮山脈……)布雷克洛克使用的顏色也偏單調(深棕、墨綠、在一角粧點極輕的紅色)——初讀到這裡,我也跟書中的「我」產生同樣疑問——這不太像是前頭那個要MS鉅細靡遺,分辨所有細節的埃奉老頭會喜歡的作品,可是當找著這幅名為《月光》的作品,我照著書上文字仔仔細細看過幾次,又回想整本書內容,我終於(自以為地)明白保羅.奧斯特書末的安排。
真的,布雷克洛克的畫作看似孤寂,卻又不孤寂;就像《月宮》這本書,看似孤獨,卻又不孤獨。
關鍵就在於「接受」這兩個字。
(要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認真點,讀一讀《月宮》再看看畫吧!)
還有,真的沒人知道我前一篇問的問題:「距離不過兩三英寸」,到底是哪裡到哪裡的距離喔?答案就在該篇的截錄中耶!
- 先大概理解一下等等即將出現的兩個人名。佛格,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生,年輕白人;埃奉,學歷不知(至少在這時候是不知道的),腿瘸眼殘、需要乘坐輪椅的年老白人。佛格替埃奉工作,內容是唸書給他聽,推他輪椅到外頭散步。
知道這幾點我們就可以出發了。
……我們一走到外頭,埃奉就會拿著拐杖對著空中猛戳,大聲地詢問他指的是什麼東西。我一告訴他,他就執意要我替他描述那個東西。垃圾桶啊、商店的櫥窗、門口啦:他要我給他這些東西的精確說明,要是無法迅速地擠出個詞句來滿足他,他隨即暴跳如雷並且發話:「小子,該死。用用你臉上的眼睛吧!我什麼都看不到,你卻在這裡廢話連篇、胡言亂語什麼「一般的燈柱」、「非常普通的下水道蓋子」。沒兩個東西是一模一樣的,你是個笨蛋,呆瓜都知道。我要看到我們在看的東西,天殺的,我要你讓我覺得東西栩栩如生!」 - 在街上被這樣叱責實在難堪,我在那老頭猛批我時杵在原地不動,還必須忍受其他人回頭看熱鬧。有那麼一兩次,我實在很想把埃奉丟在那裡轉身走開,但其實也不全是他的錯。我做得是不好。我瞭解自己根本就沒養成仔細看東西的習慣,現在被這樣要求,結果當然很糟。在那之前,我老愛歸納,我注意東西跟東西間的相似而非不同處。現在我被迫投入一個充滿細節的世界,在這場搏鬥中,我必須用文字勾勒出具體形象、必須喚起即時的感官資料,這場艱難的挑戰讓我措手不及。想要達到他要求的水準,埃奉該去僱福樓拜來推著他在街上晃才對——就連福樓拜速度也很慢,有時要耗上好幾個鐘頭才能寫好一句……
岔開一聊,當我讀到
想要達到他要求的水準,埃奉該去僱福樓拜來推著他在街上晃才對……
這一句時真的笑壞了!夠妙!
為了達到埃奉的要求,我必須學會把自己跟他區隔開來。重點在於不被他的命令所侷限,反而把他的命令變成是我為自己做的事。畢竟這活動本身沒有錯。如果從適當的角度來看,為了正確地描述物體而付出的努力正是一種訓練,這能教給我最想學的東西:謙虛、耐心、嚴謹。不再只是為了應付,我開始把它當成一種精神訓練,這種訓練的過成使我自己明白如何以初窺世界的心情來看這世界。你看到什麼?如果看到了什麼,怎樣轉換成文字?世界從眼睛進入身體,但除非能讓世界往下延伸到嘴巴,否則我們永遠無法真正理解世界。
我開始欣賞這段距離的偉大,開始瞭解到一個東西必須通過這麼長的距離,才能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實際說來,距離不過兩三英寸*,但若考慮到中途可能會發生多少意外跟損失,那或許就相當於地球到月亮的距離。我最初幾次嘗試含糊地可憐,只不過是掠過模糊背影的陰影而已。我以前看過這些東西的,我告訴自己,把它們描述出來怎麼會有困難呢?消防栓、計程車、路面大量湧瀉的蒸氣——這些再熟悉不過的景象,我本以為自己一切都了然於心。但我沒把那些東西的易變性列入考慮,沒料到它們會隨著光線的強弱和角度而變化,外表會因為周遭發生的事物而改變:路過的行人、突然吹來的強風、古怪的倒影,萬事萬物持續變遷,縱使同牆面上的兩塊磚非常相像,也不會一模一樣……就像埃奉在我們第一次碰面時警告我的一樣:千萬別覺得是理所當然,我從隨隨便便、無關緊要的狀態進入高度警覺的階段。
我的敘述變得過度精確,死命的想捕捉眼前每個可能的細微差異,把所有細節胡亂混合,一丁點也不放過。話從我口中像機關槍子彈一樣射出,接連成串快速掃射。埃奉必須不停叫我放慢速度,抱怨跟不上我。問題不是在於我的表達方式,而是整體方法。我把太多文字疊在一塊,不但沒將身前的東西傳達出來,反而成了阻礙。突然大量湧現的細微差異跟抽象概念,把東西都埋到底下去了。重點在於要記住埃奉已經瞎了。我的工作是要幫助他親眼看到東西,而不是用冗長的詳細記載表把他累死。
到最後,文字已不再重要。它們的任務是使他盡快理解領會那些物體,為了做到這點,我必須讓它們在發出聲音時就消失。我花了好幾個禮拜的時間努力簡化句子,學會怎樣去蕪存菁。我發現留白得越多,效果就越好,因為這讓埃奉能夠自個處理關鍵性的工作:根據暗示建構出一個意象,感受心靈邁向我為他描述的東西……
我不再把它當成美學活動,而視之為一種道德活動;我比較不會被埃奉的吹毛求疵給惹毛,同時也懷疑,他的不耐和不滿是否有什麼更高尚的目標……
—保羅.奧斯特,《月宮》
所有被我點點點略去的部分,都是我吸引你打開《月宮》一讀的引線,一定要瞧,這本書很讚。
明天我再來寫這本書給我的感覺。
上頭這句距離不過兩三英寸*,有沒有人知道它說的是什麼?是哪裡到哪裡的距離?
- 這本書其實有個瑕疵——或許在旁人眼裡它不算什麼,可是我越讀,這個問題點就越行擴大——甚至還大到讓我一度丟下了它,轉而去讀別的書。
- 看過《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的讀者便會知道,此書主角納善,算是個有情有義的老好人——在他證實得了癌症之後。我所謂的瑕疵便是這一點,這個經過種種因素而開始朝「積福納善」(套郭強生用語)之路前行,開始與所有與他有關連、無關連的親人朋友做出大和解動作的納善,為什麼,獨獨遺漏了他前妻?!
- 還有,既然納善骨子裡是個熱心熱情的好男人(罹患癌症也無法阻止他對親人朋友的關心),為什麼之前,他會是那麼一個完全無熱心也無熱情的——機器人?
- 我說過,我不是個會幫作者找藉口的讀者,我不會說:因為納善得了病啊,他才有了如此大的轉變。或者是,因為他實在不怎麼喜歡他的前妻;還是,現實人生逼的他不得不變成「機器人」吶……等等之類的。總而言之,保羅.奧斯特並沒寫出一個能夠讓我服氣的理由。
- (書裡頭是有這麼寫——我都快六十歲了,而我不知道自己究竟還能活多久。也許二十年,說不定只有幾個月。不管醫生對我的病情的預測是如何,最要緊的是我必須珍惜今後的每個日子。只要我還活著,我就得想個法子,重新開始生活……)
- 我納悶的就是這一點,為什麼納善非得要等到「確定」他活不了多久時,才想到要珍惜今後的每個日子?
- (難道罹患重疾真有如此大的魔力?)
- 而接著出現在我腦中的不滿是——伊迪絲不.就.太衰了!?
- ○
- 岔開話題說一下我對保羅.奧斯特作品的印象。
- 我曾經在圖書館借過他的紐約三部曲。老實說,不知是我領悟力太差還是怎麼的,總之我是一頭霧水。方才我上網去查,swallowhuang對此書的解釋是,「故事的重點不在於文字,而在於其間的掙扎;也不在於情節,而在於自我的執迷和探尋」
- 我不是在說她(他)不對,我只是覺得,一本故事(當它是以故事為文體出現的作品)寫成之後,卻告訴讀者說,其重點不是文字與情節——感覺好像哪裡怪怪的?!
- Swallowhuang以村上春樹的《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為證,但村上的《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我認為卻是個可以著重於文字與情節(即使看不懂其意涵)的好故事——我也不會說。我只是覺得,保羅.奧斯特在串連故事與意涵這方面,好像有某個注定會遺失掉的「關鍵」,所以才會讓人讀了,老有種「卡卡」的感覺。
- 不過那種「卡卡」感,也有可能是我個人領悟力的問題。
- ○
如果你從沒讀過保羅.奧斯特的作品,本書是個最好的開始。——波士頓地球報 - 是的,就像波士頓地球報說的,如果之前未曾讀過保羅.奧斯特,《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的確是個最好的開始。在《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中,保羅.奧斯特的確寫白了那種——小人物們(也就是我們)時常會犯的那種自滿與愚癡。
- 還有,我最喜歡書中那個出現不過短短兩頁文字的皮柏斯。不知怎麼搞的,他竟是我讀完《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之後印象最深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