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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在他《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裡邊有這麼一段文字,我個人非常喜歡。
有句成語叫八面玲瓏,是在形容待人處事圓滑、人人喜愛,但在我身上,至多,也只能算是「兩面」玲瓏。要我進展成八面玲瓏,大概得冀望再投胎轉世,但村上說的這種方式,倒是我能夠勝任的。
只是這種方式,極耗費時間——但怎麼說呢,時間,不正是我擁有最多的東西嗎?
從某個角度看,這種培養,也是一種「愛情」的態度。
下頭就是原文 - 「你無法討好每個人。」簡單說就是這樣。
開店的時候,大體上也以同樣的方針在做。有很多客人來到店裡。十個人之中只要有一個人覺得:「很不錯的店。我很喜歡。下次要再來。」就夠了。只要十個人中有一個人成為常客,生意就能做起來。反過來說,十個人中即使有有九個人不喜歡,也沒關係。這樣想心情就可以放輕鬆了。不過對這「一個人」,有必要讓他確實地、徹底地喜歡。而且經營者需要舉出明確的態度和哲學之類的東西當旗幟,並將之堅忍不拔、風雨無阻地維持下去才行。這是我從開店所學到的事情。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 愛是不夠的。這是真理。世上最悲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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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走了,他們不回來了。他們兩個。我的意思是,老實說,有些事最好放掉……我是說真的。好久以來,你一直咬住這件事不放,太久了,遲早你該考慮回到原來的生活。你可不想連自己的生活也迷失吧。(注124)
—露絲.瑞斯慕森
注124:失去我的生活——她是對的。可是還有這種渴望,想知道無法發生的事。我們自己的孩子、我們的父親、我們的妻子和丈夫:我們真的了解他們嗎?有多少是偽裝?多少是揣測?說了多少謊,何時說出口,有關什麼事?我們有多少次對自己說,或心中暗想:「天啊,我根本不了解她?」我們有多少次清醒地躺著思考——尋找某種隱藏的真相?哦,是的,它咬著我不放。我有自己的秘密,自己的陷阱。我對欺瞞略知一二,太了解了。它是如何腐蝕,如何敗壞。我猜想,露絲.瑞斯慕森用她自己的方式,試著告訴我們某種既困難又簡單的事情。我們在裡頭找到真相,要不就是一無所獲。
先在這岔開話題聊一下我「夜色」上的文章分類,有點驚訝與開心,想不到它已經滿了四百篇(其實早就滿了,但我把某些相關性較強的文章區隔出去,「人的故事」、「羅洛.梅」與「又買書」系列)。持續寫著「關於書的二三事」感覺是很奇妙的,或許將來某一天你們(預設真有這些讀者)會讀到我寫了一本書,從我最原頭接觸,一直到我動手寫下當時,我所讀的每一本書,帶給我的驚憾與滋養——我一直感謝人,感謝著書,要不是有某些人出現(不論是小孩子爸或前情人或我爸爸我媽媽我的小孩),某些人離開,我不可能尋著這遍繁花盛地。
回到正題。 - 提姆.歐布萊恩所寫的《鬱林湖失蹤記事》,是我上回讀村上春樹《尋找漩渦貓的方法》裡發現的驚喜。村上喜歡的幾個作家我接觸起來感覺也不錯,讀到當下,自然也上網查了查,發現圖書館有,也很自然而然地借回家來。
一看,真是嚇到我的一本好書——我願意花錢買下的那種。
(為什麼我最近讀的書都這麼讚這麼棒呢?)
村上在書裡這麼寫著:
旅行中我把讀到一半的提姆.歐布萊恩的新長篇小說《鬱林湖失蹤記事》帶去一直讀著。這本小說的部分篇章,以前我在歐布萊恩的朗讀會上聽過,因此知道大概情節。一個被大家稱為「sorcerer(魔術師)」的越南退伍回來的士兵出馬競選參議員,但因為在戰場的殘酷行為被揭露出來而斷送了政治前途,後來為了重新站起來而隱居到森林裡,在那裡意外地……這樣的故事,相當濃密地展開神秘的情節。
就這麼幾段話(或許是村上的背書),勾起了我的興趣。微妙的是當我讀了之後,竟也能理解村上後頭接著寫著的幾句讀後感——
故事有趣,寫得非常好,不過我覺得有一點「過於閉塞」的傾向,可能不太能被一般人接受。他的小說經常會有暢銷、不暢銷,每隔一本互相交替的傾向。其實不受一般讀者歡迎也沒關係呀……。
是的,《鬱林湖失蹤記事》讀時給我的感覺,就像一只即將爆炸的壓力鍋(這是形容詞,「爆炸的壓力鍋」我並沒親眼見過,不知它的威力究竟多大——我目前還用不起壓力鍋),讀者一翻開一定可以感覺其沉重濃郁的張力——這時我又要岔開話題了,昨天我在scott部落格裡讀到他自郭強生《文學公民》的摘錄(這部分想看請點選這裡),我開始在想,我在這裡分享的種種感想——是否也變成了一種——阻礙?!因為我在書裡讀到了什麼,所以(當人們比較不願意動腦筋思考時)有些人就覺得,這書是這樣——
我知道我想太多,我的影響力還沒大到這種程度,但不可諱言,我發現我下筆時開始變得小心翼翼——一直以來我只想當個墊腳石,我只想提供一個接觸某本書的可能性而不是絕對性——大夥從這個入口進入,發現不妥,大可丟棄,選用你自個喜愛的角度——但就像我常說的,優點常常也是缺點,我的作法,或多或少仍舊侷限了原本開闊無邊的閱讀可能性。
但我還是想說,還是想寫,我壓抑不住讀到一本好書,就想敲鑼打鼓呼告眾人共襄盛舉的衝動——而它們也是我持續寫至今的最原始理由。
至於《鬱林湖失蹤記事》,底下有一段話我非常喜歡,就在書中375-376頁裡頭。(這一本附注裡藏了不少妙語,讀時千萬別漏了。)
……也許那就是這本書的目的。為了提醒我。把我這段消失的生命還給自己。
而它,或許也正是我持續書寫至今的第二個理由——
- 村上寫在《終於悲哀的外國語》裡的這一段文字,頗像我自個摸索出來的,與世界共處的方式。
- 不過心裡一面想著「這是對的,這是不對的」一面過日子的生活,有時想一想也不錯……不必多想什麼,總之只要在細微末節的地方做對,就萬事OK了。總之只要訂《紐約時報》就行了,總之,只要訂New Yorker就行了(我看周圍有很多人好像只訂卻沒讀)。總之只要聽歌劇就行了、總之只要閱讀馬奎斯、石黑一雄和譚恩美,總之只要喝Guinnes啤酒就行了。可是在日本卻沒有那麼簡單。例如聽歌劇已經不流行了,現在流行看歌舞伎喲,無論如何都會變成這樣。資訊還沒咀嚼就急著先吞下,感覺領先於認識,批評領先於創作。我並不是說這樣不好,不過老實說真的很累。
- 雖然我這個人向來跟這些尖端風潮的競爭不太有關係,不過光從遠遠看著那些神經質地活著的人的姿態就已經很累了。這完全可以說是文化上的燒田農業。大家集合起來一起把一塊田燒光以後,又一起遷移到另一個地方的下一塊田去。走掉以後有一陣子連草都長不出來。本來擁有豐富而自然的創造性才華的創作者,應該是花很長時間慢慢地在自己的創作領域腳底挖掘下去深耕才行的人,念頭裡卻只想著怎麼樣才能夠不被燒掉還能生存下去,或只想著怎麼做看起來才比較好看,不得不這樣活動,這樣活著。這樣不叫文化上的損耗,又該叫做什麼呢?
- 想到這裏,我覺得不管是保守性也好,制度性也好,階級性也好,如果日本也有像這普林斯頓村似的「總之在這裡只要這樣做就行了」的話,日本的文化人應該也可以輕鬆多了。只要末端地回應、適度地配合某種典型,然後其他事情就可以依照自己喜歡的步調去做。當然在紐約的最前端也和日本一樣細微地進行著末端競爭,不過那畢竟只是例外的一部份而已,並不像日本那樣,全國大眾都被大量失禁的資訊氾濫所擺佈搖盪。一般美國人不太在意紐約正在流行什麼,洛杉磯正在流行什麼。我覺得社會上某種程度還是需要有一部份像這樣能夠完全抹殺流動性、感覺性,而能始終淡然地我行我素的人。
- 不知是不是所居住的土地大小的關係,村上春樹在《終於悲哀的外國語》裡所提到的,某種程度的我行我素,在大衛.馬密的《佛蒙特隱士》裡也時常看見。一樣是在美國,可是住在那兒的人們,卻好似不管外頭正在流行什麼,依舊過著他們打獵、種田、冶鐵、雕刻、作陶或者織縫等等的工作(那種一般人會覺得太「古老」的謀生技巧),看大衛.馬密寫佛蒙特人,就跟看村上春樹寫所謂的普林斯頓村人一樣,有種不太跟的上流行、緩慢且自得其樂的況味。但是身處在台灣,如果人崇尚的是上頭說的那種「不太跟的上流行、緩慢且自得其樂」的生活,除了經濟上的壓力,同時也得承受周遭人質疑的目光——套句比較流行性的話,這叫「政治不正確」,瞧見其中那個不字,大概就可以明白一般人對它到底有什麼樣的觀感。
- 我也不是說追趕流行的生活錯,過著緩慢步調的生活才是對。不需要把事情分得如此清楚。我只是覺得,世界上有那麼多人,一定有(對潮流快速更動)適應良好的人,跟比較適應不良的人(諸如我)。既然潮流快速更動的生活就是目前社會的主流,那我們這些適應較不良的人,除了消極地關起門來不聞不看之外,有沒有其他法子,可以稍稍微的,讓我們這適應不良者,可以跟外頭流轉快速的世界,接上那麼一點軌?
- 我的想法是,既然生活周圍的確沒有佛蒙特州或者普林斯頓村(這是比喻),那我們就來自創一個吧!以我自個為例,我的生活一大部分都被書跟稿子還有孩子給佔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還要過著所謂「政治正確」的生活,實在是負荷量太大。(所謂「政治正確」的生活大概是像,溫順的伺候長輩、身邊有個男人、有車子買房子、讓小朋友去學鋼琴提琴跳舞等等才藝,然後還要參加一些什麼有益於社會的公藝性活動……)
- 所以呢,我改變方式,採取最低限度的契合方式,比方,我沒有辦法(也沒有習慣)長期與老人家相處,那麼我就抓出一個我可以勝任,對方也可以接受的頻率,回去盡所謂的孝道。實在沒有多餘的金錢供小朋友進入坊間才藝班,那麼我就花點時間,陪他們在家裡唱歌跳舞畫畫打棒球——坦白說,如此貧瘠的生活方式,在初初建立的當時,其實頗受責難(因為旁人始終做得比我更多),可是隨著時間日久,參與者發現我確實依照著我所訂出的規矩,持續地做下去,這時候,我個人的「普林斯頓村」,便逐漸逐漸地成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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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個人的「普林斯頓村」,目的不是規避責任,而是想整理出一個更明確的私人時間,讓我自己擁有更充沛的精神氣力去做所謂的「挖掘下去深耕」的事情。人生在世,全然為了他人而忙,聽起來是很偉大,但真要照著執行,感覺卻太過吃力——但我也不是說我那種作法就是好的,我只是覺得,與其真的搬到「普林斯頓村」裡去接受那種總之的生活,倒不如靠自個能力,去創造一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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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頭那種個人「普林斯頓村」方式,也出現在我的閱讀習慣上。流行與傳統並行(但比例依我個人習慣調整),我認為這是我目前認為,一個還算不錯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