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posts tagged “萬法簡史”
- 不知還有沒有人記得我曾在部落格裡,問過施老師這麼一個問題:
- 我有時都會想,旅行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看風景?!知世界之大?!轉換心情?!然或是,藉由出走反過來審視自己?!
- 施老師並沒有回答我,不過我想,這世上大概也沒人能回答得了我,旅行的目的,到底是為了遠離家鄉,還是為了更貼近自己的心?
- ◎
- 老實說,我本人適應力並不算堅強——當然外表看不出來。跟我一道出去玩過的人會發現,我在那當下,一定是體力充沛,一股腦只知道衝衝衝,毫不保留體力。我也不確定我那種ㄍㄧㄥ,是因為環境新奇造成,還是個性使然——總之被我那麼衝衝衝玩了二至三天之後,下場(回家之後),通常都是大病一場。
- 所以才會說自己的適應力不強。
- 最熟悉的環境最讓我安心——我曾跟友人提起,我的注意力很容易分散,如果身邊有外人在時。我的目光總會落在其他人身上,而遺忘了自己——我現在會想,我旅行之後的大病,或許正是我身體對我自己「撒嬌」也說不定——妳瞧瞧妳,這三天來一直沒注意過我……
- 身體在跟自己「撒嬌」時你會怎麼做?我不知道其他人的答案,但我的作法是陪,一邊跟它說「好啦好啦乖啦」,一邊多睡多休息(少動腦子)。我很喜歡這種跟自己身體對話的時間——雖然這動作看在別人眼中,可能會像個瘋子一樣。
- 寫了這麼多字,不過是為了想帶出這本書,《越旅行越裡面》,我竟一下忘了當初怎麼會發現這本書(忘了是在哪人的部落格裡見到),總之我發現它,然後上高市圖網站查尋,發現它就在離我家不遠的地方(寫到這突然哼起藍心湄的〈一見鐘情〉——夢想就在不遠的地方~),於是借下。一讀,又是驚為天人。
- 若讀過《越旅行越裡面》便可發現,書裡頭所提之書,我幾乎都讀過。
- 不過借回當時,我本以為這會是一本,說明旅行的目的是求外還是求內的書(就如同我問施老師的問題),結果發現不是(但也不完全不是),書中當然有著旅行,諸如作者陳文玲所寫:
旅途剛開始,一切都新鮮,打坐、內觀、冥想、催眠、玩夢、深度呼吸……我什麼都試……- 她去參加過許多體驗營,到過許多國家,見過許多人——其目的是為了出走,也是為了回歸。我讀完後非常好奇,也分別問過兩位友人,為什麼自己的心,還得靠著旁人幫助,才能夠感覺呢?
- 一個回答我:因為天空太大,人太渺小,一時不去注意,就飄啊飄的,失散掉了。
- 一個回答我:因為不管是怎麼樣的人,很少是自己自願成為那樣的人;所以在成了那樣的人以後,反而覺得自己不是那樣的人……
- 不管哪種說法,我都覺得很心疼。
一旦踏上「自己」這條路,就再也回不了頭,然而,蜜月期卻很快就過去了……我不知不覺逼出一堆伴隨自己四十年的隱形人……- 追尋自己是一條無底之道,越往下探,越是恐怖,這是作者陳文玲的想法——如果看過我部落格公告者就會知道,我和她的目標雖然相同,走法卻是相反的道路。
- 套用肯恩.威爾伯左手右手象限解釋——陳的作法是從它跟它們(右上右下)出發,反套回我與我們(左上左下)。但我是從左手出發(特別是左上的我),推至我們,然後是它。所以可以發現,陳文玲在書中做的方式,是一種拋棄——把種種外來(她所沒有體驗過的)知識拋掉,尋求與自己的連結;而我卻是揀拾。
- 其中更不一樣的一點是,陳文玲在接觸自己、探索自己路上所發覺的種種驚愕:好強、愛現、討好、自卑、虛榮、妒忌——那些她四十年來從未發現的「隱形人」——那種驚愕,我卻不曾有過。我不是在自誇,而是,那些「好強、愛現、討好、自卑、虛榮、妒忌」就是我,在出發尋找自己之前,我已經與它們共存——我是從一個自認有問題(或者說缺憾、毫無優點)的狀態下啟程的,所以一路走來,我發現優點的機會比驚愕的機會多上許多,直到前一陣我才恍然明白,原來,我並不別人差,也不比別人好,在本質上,我跟大家都是相似的。
- 這領悟對我來說是極大的滋養。
- 我想,會與我步上相似路程的人應當不多吧,尤其現在資訊發達、學經歷種種都高出過去的我許多,換言之,大家懂得它與它們,會比自己來的多。陳文玲的《越旅行越裡面》會是比較正統(比較一般性)的經歷,有興趣者可從這本書下手。當然,也可以用我那種傻方式,哇啦哇啦先讀一拖拉庫心理學書作為起點,目標是相同,只是作法不同罷了。
- 然後我還在書上發現兩個,算是我自己發現(然後從她書上得到證實的領悟),同樣都是詹宏志說的
方法的介紹比不上練習的重要,他開玩笑地說:「為什麼我願意教你們這些我吃飯的工具?因為你們就算學了也不會練習。」- 第二個
我在詹宏志的課裡認識這種逼自己不要停留在問題表面、繼續往高處去找答案的態度。往回看一點,就是「水平思考法」,就是不斷地回到源頭去尋找這個問題真正要解決的是什麼,如果換一種往高處去的解釋方法,就是明白「問問題比找答案更重要」。- 認真說來,後面這個,其實是仙人掌教我的。
- 而探索自己的目標最終究,還是要回歸現實——怎麼把我們在路途上發現的東西套回來用在現實生活(不管是工作或是人際、家庭)上。
- 我很喜歡書上這一段,來自艾墨碧的論文,就以它做為文章的結尾!(而這一段,也很能拿來放在其他地方使用噢,比方學生讀書,缺的就是動機。)
從某些角度來看,動機可能是創造力最重要的部分。如果欠缺動機,儘管具備充裕的專業知識和熟練的思考技術,一個人還是難以創作,可是當情況反過來,就不一定如此了——在某些狀況下,足夠的動機甚至可以彌補專業知識或思考技術的不足。動機點出了一個人「可以做什麼」(can do)和「願意做什麼」(will do)的不同。「可以做什麼」靠的是專業知識或思考技術,但是動機才是讓專業知識或思考技術為創造力服務的關鍵。
延伸閱讀:《萬法簡史》之 詮釋(一),詮釋(二),詮釋(三)
- 讀到《萬法簡史》尾端,我在裡頭發現了,我之前讀老子《道德經》時腦中閃過的困惑。
- 先來讀《道德經》原文。
-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 簡單翻譯作:
- 不崇尚賢能,人民就不會再競爭;不視珍貴物為貴重,人民就不會想偷盜;不誘發邪情私欲,民心就不會紊亂。所以真正的智者掌管社會,是要使人民心裡謙卑,腹裡充足,薄弱意志,強筋健骨。人們常處於無知無欲的狀態,即使有想賣弄知慧的人也不會輕舉妄動了。
- 按照無為的原則行事,就能把天下治理得很好。
- 幾年前我讀到這一段,當真驚訝。雖然《老子趣讀》後頭解釋是說,老子這麼指說,並不是要人一定要這麼做……等等。但我換個角度想,發現老子講得還真有其道理。但是——就是覺得哪邊怪怪。
- 「常使民無知無欲」——我心裡想,當我在讀老子《道德經》那當下,已經不算「無」知了啊?!這意思是不是說,我已經離「道」很遠了?
- 這個問題我自己解決不來,於是就暫時擱著,一擱擱了四年,然後,終於在《萬法簡史》裡我目前可以接受的解釋來。
- 肯恩.威爾伯說:
- 如果你屬於自我陣營,否認一切靈性實相,其實也沒什麼關係;你只要保持在一定距離之外來描繪經驗性的自然,其實也沒什麼問題。這樣你充其量只是個沒有思想卻很快樂的傻瓜罷了。
- 但是如果你有一顆善良敏感的心,不排斥靈性體驗,可心裡卻還暗藏著工業本體論,那麼你就會認為自然便是神性……這麼一來,你心目中唯一實相——經驗性的自然,必然就成了究竟的靈性實相。
- ……既然自然或生物域就是唯一的根本實相或是「神」,那麼,浪漫主義者宣稱——不論是什麼東西,只要偏離了自然,都是在殺害神。文化偏離自然,所以文化一定是在殺害神。這麼說來,既然他們這唯一的自然便是終極實相,文化當然就成了原始的罪行。
- ……「回歸自然」、「高貴野人」、「失樂園」,還有之前飽受可怕的文化罪行所侵犯和扭曲的原始伊甸園等極具影響力的運動,就這麼跟著這種洞見展開了。
- ……倒退的浪漫主義坍方就是這樣開始的。
- ……(他們覺得)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回到舊日的美好時光,那個時候文化與自然尚未分化;那是人的橡實時代,人還沒有對自然犯下可怕的罪行。於是他們把歷史想像成一連串嚴重的錯誤,誤導人一步一步的遠離當初心智與自然「合一」的純樸狀態。但是他們漫不經心的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這種原始的「純樸狀態」之所以沒有現代性的災難,正是由於沒有現代性的尊嚴之故。對浪漫主義者而言,橡樹不論如何都違犯了橡實,人的任務就是重新發現橡實,回歸橡實。
- ……如果你倡導的是回到橡實,回到「純樸的」自然狀態,那麼你就不可能整合已經分化的的三大領域(我、我們、它,或說是主觀、互為主體與客觀此三種領域),反而是退化到三大領域顯現之前……你一方面享受現代性的尊嚴與自由,一方面卻埋怨現代性有多麼腐敗,並轉而提倡魔幻期的渾沌狀態……真是太虛偽了。
- 《道德經》裡那句「常使民無知無欲」,就很像上頭說的那種狀態。當然我不是在說老子錯,肯恩.威爾伯對,我只是想點出一點:現在的我們已經沒有辦法再「無」知了。再怎麼樣就是沒有辦法回到過去那個「無知無欲」的世界,所以我們現代人該做的,應當不是倒退(像秦始皇那樣焚書坑儒,或像紅衛兵時期的棄絕聖智),而是,想辦法「整理」起來。
- 當然啦,兩個字「整理」我寫起來輕鬆,該怎麼做才不會出了差錯,卻是難題中的難題。
- 或許有些人會說,在自然之中,的確可以感覺到某些神奇的、強烈的「靈性體驗」啊——
- 對,你確實可以,但這種靈性感受並非來自於自然本身。你可以看著落日許久,然後突然——感覺自己與整個自然萬物合而為一了。這很好,但這種直觀並非來自於自然。昆蟲、老鼠、狐狸、鼬鼠雖然感官經常比我們人敏銳,看自然界的事物也比我們清楚,但是牠們不會盯著落日看,驚訝落日之美,然後再其中超越自己!
- ……如果工業網絡盤踞了你的思維……你看不到自己之所以進入世界靈(也就是所謂的靈性體驗)的直觀中,完全是因為自己已經從感官生物中心發展到自我中心,又從自我中心發展到社會中心,然後從社會中心再發展到世界靈的境界;其中每一階段都超越前一階段而又包容前一階段。
- 因為你把那使你深受感動的世界靈之美誤認為感官的自然之美,所以你不會倡導從自然走向文化再走向神性,反而希望我們直接回歸自然;然而坐在你身邊的鼬鼠卻搞不懂自己為什麼看不到你所看見的東西。
- 這部分有點難懂,我也是讀到這兒之後,才很高興我是從《道德經》、奧修與心理學→《神話》與演化心理學,一路慢慢發展來到肯恩.威爾伯的《萬法簡史》。若硬要歸類,那已經可以算是一種我(道德經)→我們(坎伯的神話)→它(萬法簡史)的歷程。就是因為有了這樣的歷程,所以網路上評價認為有些難以理解的《萬法簡史》,對我來說,卻是一份莫大的驚喜——一種整理。
- 再提一個《萬法簡史》與《道德經》的相似處。
- 《道德經》裡說: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 (道好比是渾然一體的一。這一產生陰陽,陰陽為二。陰陽相交產生第三者。然後萬物紛雜。雖然紛雜,但都抱負著陰陽,陰陽相沖而相和。)
- 這跟肯恩.威爾伯的「全子說」與「三大領域」都有那麼一點意念相通。至於怎麼個相通法,我只能說有空去讀讀《道德經》,坎伯的神話學、《萬法簡史》,然後我們再來聊。
- 我所缺乏的「右手」
- 再簡單意複習一次所謂的左手象限、右手象限。「左手」:內省的、無法明確指認,需加以詮釋才能理解的「物」,「我」的內心與「我們」的內心。「右手」:表象的,可以藉由眼睛、手指或其他感官機器、可明確量化的「物」,簡稱為「它」。
- 我說我對「左手」比較熟悉,這一點應該沒有人會抗議才對。因為那正是一個沒受過高等教育,卻又不甚「合群」(不太服從多數)、叛逆性格較重的人,所能夠與這世界做連結的唯一方法(就我腦子所能想出的方法)。我從「我」為起點去接觸這世界,然後完全無法理解與我無關之物,到底長成什麼模樣(或缺乏此概念)。豐富的「左手」世界給我的幫助就是,我可以在很短時間內,分辨出某事物給我的感覺,或者說它對我的影響,而且我也比較容易能夠融入某種,已經經過我理解過後的世界(比方小說),講更好聽一點就是——我可能比較具有同理心。
- 但我就像我之前說的,優點也同時是缺點。可能很具有同理心的缺點便是,很難狠心拒絕別人、過於情緒化,還有一點最嚴重就是,我沒辦法「系統化」知識——也就是我之前講的,我不太會「下結論」的部分。
- 之前我曾寫過:常常可以在網路上看到許多讀書非常豐富的網友,但說也奇怪,書,在他們的生命中,好像只是「點綴」——我不是在批評這樣的讀書方式,我只是在講我的感覺。他們像個博學的圖書館,幾乎可說坊間找得到的書,他們都看過讀過,但是,當我們檢閱他們半年前,一年前,甚至三年前的生活雜感(與書有關的),會發現,三年前的他們,跟現在的他們,並沒有多大的差異——這也是我上面說,書很像點綴的部分。因為他們讀的那些書,對他這個人,好像沒有產生太大的作用。
- 換言之,就是他們很少把他們所讀的知識,拿起來利用。以至變成了書是書,他們是他們,兩條曾經交匯,目前也正在交匯的線,竟奇異地沒有產生任何效果。
- 結果薩賓娜只用八個字就簡單把我的想法做個結論,「惰性知識」,「知」而「無用」。或許可能有人會覺得,那有什麼,就只不過是200多個字與8個字的差別啊。是,這麼說的確也是。但換個角度想,一件明明很簡單,8個字可以說完的事,我卻用了200多字才結束——真的是好事嗎?
- 這種狀況也常發生在我與老師的溝通上。我是個有很多問題的人,但有些問題,我只能從我的角度去描述,啪啦啪啦打了一大篇(還不知道有沒有把問題講清楚),但是老師卻可以用4個字或8個字、很明確的給予我答案。老師所做的這種事對我來說,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我沒有辦法做這種簡化。(而且這種簡化,也的確包含了我寫得那長長的一大篇)到底問題何在?
- 就是我缺乏「右手」。
- 《萬法簡史》裡之所以會比較強調「左手象限」的重要性,原因在於,一般人都比較容易「客體化」自己。我想這大概也跟高等教育普及有關。學生們在還不知道「我」與「哲學」、「醫學」、「社會」、「經濟」、「科技」等等東西的關係之前,學校已經先填塞許多知識進入他們腦袋。也就是,學生們還不知道「我」是什麼的情況下,「它」已經優先出現了——「我」迷失在種種的「它」之中。學生們懂了很多的「它」,卻不清楚「它」,到底跟「我」有什麼牽連。
- 這是一般狀態,可是呢!在我身上,我剛剛好反過來。
- 這也就是我自覺不足的部分。我得多補充一點「右手」知識,然後與我的「左手」做出連結——其實這也正是這本《萬法簡史》所要強調的:人既然有「兩手」,就要合在一起用。要看,就要看「故事的全部」,不要只端了一半,就以為它已是全世界。
- 所以我才會說,我正在「補課」。
- 不知有沒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感覺,我發現,「詮釋」它無所不在。
- 比方說讀書。作者寫書然後讀者讀——讀的這個「過程」,也就是一種詮釋。當然,我們無法直接跟作者對話,所以我們沒法拿我們閱讀之後的感想去問作者說,「嘿你這本書是不是在寫這個?這部分是不是我想的那個意思?」但是,讀者一定要「參與」——把書拿起來讀再用自己的腦思考過——這個詮釋,才會成立。
- 當然,一定可以發現,有種讀後心得,只是單純地截錄書中內容,或者就書前導讀發展出他的「想法」,還有一種更直接,抄書介,然後一篇心得就算結束了——對我來說,這三種都不算是好的「詮釋」,絕對不是因為這樣做是錯的,我只是單純就『詮釋』這個面向來評論——因為他們忘了附加上「自己」。
- 這就像我常說的,我最「怕」的一種文章便是,把作者名字拿掉,隨便安上其他姓名,然後讀者也不會覺得有哪邊不對——那種裡頭沒有「人」的感覺。我不太會講這個,比較可以清楚寫出來的部分是,一篇文章,明明是人寫的,但「人」卻不見了!
- 肯恩.威爾伯這麼說:
- 就說研究哈姆雷特好了。拿一本《哈姆雷特》,從經驗的角度來看,你看到的只是一疊紙和墨跡。從經驗上研究《哈姆雷特》,你知道的就是這些——七公克的油墨。這七公克的油墨是由許多分子製成的……這就是你在右上象限(「它」的部分)可以找到的東西。
- 你若是想了解《哈姆雷特》的意義,就必須研讀它。你必須進行互為主體的了解,詮釋其中意義。
- 沒錯,這確實不是客觀事務,但也不是主觀幻想。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經驗科學家總是說,一件東西只要從經驗看來是不真實的,就不真實。可是詮釋並非主觀上的幻想。詮釋哈姆雷特的方法有好有壞。比如哈姆雷特並不是在說戰爭的樂趣,要是有人這麼說就錯了,就是壞的詮釋。
- ……詮釋有好有壞,有適當的,也有錯誤及扭曲的;有比較貼切的,也有比較不貼切的。
- 這可以由一群曾經探索同一深刻面向的人來判斷。前面我說過,哈姆雷特的意義並不是「祝你有美好的一天」。凡是讀過或研究過哈姆雷特的人,凡是曾經進入哈姆雷特的內在,了解其深刻含意的人,輕易就可以否定這種詮釋。
- 可能你對哈姆雷特有你自己的詮釋,這也無妨,因為你的詮釋仍然是根據現實,根據你實際生活脈絡做出來的。重點是,詮釋並不是隨意捏造的!
- ……詮釋的主要規則就是:所有的意義都受脈絡的限制。
- 所謂「所有的意義都受脈絡的限制」的意思,簡單拿我讀《浪人劍客》來打比方,張惠菁看到的是一種,而我讀到的,又是另外一種。但這兩種沒什麼誰對誰錯,那只是基於個人的生活脈絡而產生的「詮釋」。不過當然,可能有人會覺得張惠菁寫得較好或較深入——但這無妨,重點是,我的《浪人劍客》讀後感,就是「我的」,他人無法輕易將他們的名字,安在我的文章上。
- 肯恩.威爾伯在「詮釋」這部分還提了一個,讓我恍然大悟的解釋——也就是,為什麼讀心理學書,能夠讓我「了解自己」。這個我之前一直很想講,卻一直找不到恰當文字描述的部分:
- 如果要總的敘述佛洛伊德,最簡單的一句話就是「談話治療」(talking cure)——「對話」治療;不是獨白,而是對話。意思是,我們必須恰如其分地詮釋自己的意識深度。我們受到焦慮、憂鬱等症狀的折磨,我們飽受困擾。我們自問,為什麼我這麼抑鬱不樂?這表示什麼?我們在精神分析的過程中開始看自己的夢,看自己的症狀、焦慮、憂鬱,在裡面找出個道理來。我們會試著詮釋這些東西,藉以揭露自己的內在。
- 也許我發現自己對一向缺席的父親隱藏著一股憤怒,但這股憤怒卻偽裝成憂鬱。我的潛意識將這股憤怒「錯解」成憂鬱,因此我必須治療中試著正確的詮釋憂鬱症狀。我會試著將「悲傷」轉譯為「憤怒」。我會觸及自己內心深處的這一股憤怒。以前我一直錯解、誤譯、偽裝這個面向,或者隱藏這個面向讓自己看不到。
- 我詮釋自己的心越正確,越能了解自己的「悲傷」其實是「憤怒」,就越能消除我的症狀、我的憂鬱。因為我忠實的詮釋我的內心深處,所以這個深處就不再用種種痛苦的症狀折磨我了。
- 這部分我想提一本書,《追風箏的孩子》,讀過這本書的人可以回想一下書中主角阿米爾對哈山的「心結」——尤其是他日後再回阿富汗,去面對他與哈山的過去——
- 可以這麼說,「詮釋自己的心」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多不容易,去看一下《追風箏的孩子》),它不是那種,書上說要「正確地」詮釋自己的心,然後我們去做,隔天我們就「不再有問題」了。沒這麼容易。在做「詮釋自己的心」這個動作時,我們一定會遇上相當大的困難——尤其,當一個人向來把自己估得很高(我是那麼聰明、能力強、倍受眾人期待等等),他所要面對的困難,就極有可能越大。說不準他會『瞧』見什麼。當我們發現——哇!原來我心裡竟有這麼齷齪的想法時,我們還真會如實「詮釋」嗎?
- 這個,就是詮釋自己的心所遇上最大的困難點。
- 所以我之前會說,一般人,在還沒有遇上所謂的「心理問題」時,我是不太建議去做「詮釋自己的心」這件事的。一來是做了也沒用。問題不出現,我們所能看到的,就只是一片繁花盛開、處處逢春的好景致——就像一棵樹,如果我們從外表看它一直都是枝繁葉茂,看起來生機蓬勃,我們就沒有辦法去想說,啊它的體內可能藏了隻蟲,那隻蟲正在啃囓消耗它的生命力——總不能把它砍了劈了去查它裡頭到底有沒有壞蟲吧!
- 二來,是當問題不明確時,我們可能會不小心,被其他不詳實的「詮釋」,誤導了觀察(或處理)的方向。
- 只是「詮釋自己的心」有其重要性,就像羅洛.梅在《心裡輔導的藝術》中提到:
- 如果一個人能瞭解自己一些特殊的神經質傾向,那他就可以在情緒危機的時候,防止自己成為精神全然失控。
- 肯恩.威爾伯的說法是:
- 我的生命並不是一些平面的客觀事件,好像石頭一般攤在我面前,位置都很清楚,等著我去注視,看清楚上面的表象。我的生命含有很深的主體成分需要我去了解,然後解釋給自己聽。生命不但有表象,還有深度。表象可以用看的,深度卻必須加以詮釋才行。我詮釋自己的深層真相越正確,我的生命就越透明。我看得越清楚,越了解自己,生命就越不會躲在晦暗之處阻礙我,使我困惑,使我痛苦。
- 接下來詮釋(三),我會寫我對於左手右手象限的想法。因為我這會發現,我很缺「右手」。
- 在寫《萬法簡史》之——詮釋之前,我想先簡單敘述一下我接觸「心理學」書的順序:奧修與道德經(我知道它們不算「正統」心理學,但我所要強調的是,「心理」學,這一階大概就佔掉了二十本書)→弗里茲.李曼(恐懼的原型)→丹尼爾.高曼(EQ)→羅洛.梅(七本)→喬瑟夫.坎伯(他的作品也不算正統心理學,五本)→榮格(等相關於他或他的學說,至少五本)→史蒂芬.品克(心智探奇)
- 在羅洛.梅與之間喬瑟夫.坎伯包含了其他許多心理學相關的書籍,比方《同理心的力量》還有河合隼雄、跟所謂的沙遊療法跟克里希那穆提。並不是要寫什麼系統性的介紹,所以詳細部分不談,我這麼寫的目地,只是想讓看我文章的人,先有個大概的方向——
- 我一直說,我讀「心理學」書,是為了「治療」自己。這也真是實話。雖然我年紀不算大(66年次),但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很多部分在現代都算離奇——其實這也都不是重點,重點兩個:「我想活下去」,跟「我不想延續我的過去」,於是我開始讀起心理學,想藉由此方式,尋找到某個解答——
- 當然,解答沒找到,但我卻在其中發現了「自己」。因為這些書的關係,我才突然明白,世界就是「這個樣子的」,形形色色種種人都有,而我沒特別好,也不特別壞。我不需要為親人對我的虐待而自覺卑微,以為那全是我個人錯誤(比方長相差或能力差)所以他們才這樣做。而我也有能力為我自己的將來做點不錯的打算——至少,我開始不重蹈我媽的覆轍了。
- 好,前情已經大概敘述完,我轉而講正題,這本書——《萬法簡史》。我大概會分幾個部分來說它。在說它之前要先簡單說一下,肯恩.威爾伯的「左手右手象限」。
- 它有四個(左上左下右上右下),但我比較喜歡他另外一種分法,也就是它(右上右下通稱為它)—我(左上)—我們(左下)。
- 它,也就是客觀世界,凡所有可以從外探究的,可以明確「知道」的,從生物研究到電腦或網路等等,通稱為「它」。而左手——「我」跟「我們」的部分,而是比較難以捉摸的,屬於比較內心的部分。
- 我在這得先提幾個人,最妙的部分在於,剛好可以分成女性左手—男性右手。
- 左手邊是still與我。右手邊人就多了,et、陳同學、仙人掌、老師等等——目前為止我所接觸過的男性(我看過對方的),都可以被安置在這一邊——右手部分有個很明確的定義就是,經驗與科學(也就是外在部分)。我可以跟右手邊的男性友人討論生物、社會、小說寫法,請他們代為安排旅遊行程等等,非常明確、可以一一條列的軟硬知識。但是一提到「感覺」、「心」,男性友人通常都只能傻傻聽我說(「通常」不表完全是這樣)。而我跟still討論時,軟硬知識收穫可能不那麼豐富,但我卻可以「說」到很細的,別人聽了會覺得不可思議的心靈感受——
- 其他人我不確定,但在我身上,可以很明顯的發現,我是從我這個出發點,去探究這個世界——所以我研究的頭一件事,就是「我自己」。但男性友人卻跟我不太一樣,他們會先略過自己這部分,直接往社會、或者是世界跳去。我在這不是要討論誰好誰壞,我只是要帶出肯恩.威爾伯說的「左手與右手之道」。
- 右手之道或經驗與科學之道沒什麼不對,只是它並非故事的全部……我們可以發現,右手邊每一個全子都可以實際去體驗,都有簡單明確的位置,因為這就是所有全子屬於物理物質的關聯物。因此,右手邊的每一樣東西你都可以用手指著它說「在這裡」。你的手可以直接染指它——即使次原子粒子都可以是某時在某一位置被發現的或然存有!
- 但左手邊沒有一樣東西可以用這種方式來觀察,因為左手邊的東西都沒有明確的位置。你可以指著腦,指著石頭,指著市鎮說「在那裡」,但是你無法指著嫉妒、驕傲、意識、價值、意向或欲望說「在那裡」……
- 但這不表示欲望不真實。這只是表示欲望沒有明確的位置罷了。所以你無法用顯微鏡、望遠鏡或感官經驗之類的儀器看到欲望。
- 那麼該怎麼做,才能進入或「看到」內心深處呢?
- 肯恩.威爾伯說:
- 這就是「詮釋」進場的時候了。凡右手之道都涉及知覺,凡左手之道都涉及詮釋。
- 道理很簡單:表象看得到,但深層面向卻必須加以詮釋。就像你現在和我談話,你並不只是在看某個表象、看某張笑臉或某個經驗的對象而已;你也想知道我內在的想法。你不只是看我在做什麼,還想知到我內心的感受、想法,我的內在以及我的意識裡有什麼東西。
- 所以你會問我:「怎麼樣?你有什麼想法,什麼感受?」於是我告訴你一些事情;我們交談,你用心了解我的意思,「詮釋」我的意思。我的每句話你都必須詮釋其意義。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喔,我懂了,你是這個意思,等等。
- 除了詮釋,沒有別的方法可以進入我的內在。我們必須交談,你必須詮釋。這絕對無法避免。就算你是通靈人能夠看透我的心思,你還是要詮釋我的思想意義何在。
- 《萬法簡史》之 詮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