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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在他《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裡邊有這麼一段文字,我個人非常喜歡。
有句成語叫八面玲瓏,是在形容待人處事圓滑、人人喜愛,但在我身上,至多,也只能算是「兩面」玲瓏。要我進展成八面玲瓏,大概得冀望再投胎轉世,但村上說的這種方式,倒是我能夠勝任的。
只是這種方式,極耗費時間——但怎麼說呢,時間,不正是我擁有最多的東西嗎?
從某個角度看,這種培養,也是一種「愛情」的態度。
下頭就是原文 - 「你無法討好每個人。」簡單說就是這樣。
開店的時候,大體上也以同樣的方針在做。有很多客人來到店裡。十個人之中只要有一個人覺得:「很不錯的店。我很喜歡。下次要再來。」就夠了。只要十個人中有一個人成為常客,生意就能做起來。反過來說,十個人中即使有有九個人不喜歡,也沒關係。這樣想心情就可以放輕鬆了。不過對這「一個人」,有必要讓他確實地、徹底地喜歡。而且經營者需要舉出明確的態度和哲學之類的東西當旗幟,並將之堅忍不拔、風雨無阻地維持下去才行。這是我從開店所學到的事情。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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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書啊,尤其是經典名著,不聽人提,我當真還沒想到要看。像拉伯雷的《巨人傳》,之前看小小書房的部落格貼了篇文章,出於一種「真有這麼好嗎」的疑惑,我自圖書館通閱了它。
一讀發現,還真是妙啊,拉伯雷。
每天晚上睡前讀一點,邊讀邊笑,妹妹總會問,什麼書這麼好笑啊?!
下邊是我個人覺得很妙的部分。 - 開頭要先知道個訊息:一個孕婦叫嘉佳美麗,她要生產了。
接生婆裡面有一個上年紀的醜婆子,據說她的醫道最高明,是六十年前從聖日奴附近的勃里茲帕邑來到這裡的。她給嘉佳美麗用了一服收斂性的藥,藥力太猛了,下身所有的口子都一下子緊縮起來,就是用牙咬,跟聖馬丁做彌撒時,魔鬼在記錄兩個妓女的閒話、用牙齒想拉長羊皮紙那樣,也不容易扯開,想起來太可怕了。
嘉佳美麗這一緊縮的結果,胎盤的包皮被撐破了,孩子從那裡一下子跳了起來,鑽進大脈管裡,通過胸部橫膈膜,一直爬到肩膀上(大靜脈在那裡一分為二),孩子往左面走去,接著便從左邊的耳朵裡鑽了出來。
這樣出世之後,它不像其他的嬰兒「呱!呱!」亂哭,卻高聲喊叫:「喝呀!喝呀!喝呀!」好像邀請大家來喝酒似的,聲音之大,整個的蔔斯和畢巴萊地方都聽得見。
我想你們一定不會相信這樣奇怪的生產方法。其實你們不信,我也不在乎,不過一個正常人,一個頭腦清楚的人,對於別人告訴他的,特別是寫下來的,總是相信的。這是不是違反我們的法律、我們的信仰、我們的理性,甚至於《聖經》呢?我個人在《聖經》裡就找不出任何和這個相抵觸的地方。但是,如果天主願意如此你說他辦不到麼?啊,我請你們千萬不要讓這些沒意思的想法勞累你們的精神,因為,我告訴你們,天主是無所不能的,只要他願意,從今以後女人都可以從耳朵裡生孩子。
巴克斯不是從朱彼得的大腿上生出來的麼?
羅克塔雅德不是從他母親的腳後跟裡生出來的麼?
克羅刻木師不是從奶娘的便鞋裡生出來的麼?
密涅娃不是從朱彼特耳朵裡流出的腦漿裡生出來的麼?
阿多尼斯不是從沒藥樹皮裡生出來的麼?
加斯陀和波魯克斯不是從麗達生的蛋裡孵出來的麼?
我看到這,真是笑到肚痛,笑到不行。
而書裡所有看起來很拗口的人名,桂冠版的《巨人傳》裡全都有注釋。
法國人認真起來「練肖話」(台語),說不定還真是世界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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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發現,最有效的治療經驗有些不是發生在實際的「治療」中,而是在健康的關係中自然生成的。……調適最好的孩子既不是壓力最小的,也不是待在兒童之家時最喜歡找我們說話的,而是之後得以重拾家庭溫暖、在健康和關愛的世界成長的孩子。……簡而言之,對創傷兒童最有效的療法,就是曾進孩子於他人的關係質量。
—《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
初看見《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這書名,我有些驚嚇,童年對於柵欄一些不良的印象浮現,使我對書名印象深刻卻又不敢太過靠近。可在anboii裡的一篇評論給了我一點信心,抱著「反正就到圖書館碰碰運氣」的念頭查尋,書到了一讀,才發現內容完全不是我想的那一回事。
《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書裡一共有十多個案例,從遭受性侵、虐待、忽略,乃至宗教洗腦——林林總總,就是脫不了四個字,「創傷兒童」。從其他人的書裡我曾讀過擁抱的重要,但總沒這本《在狗籠裡長大的小孩》教我印象深刻,深刻到我讀完書,馬上就找來我兒子好好抱一抱他;而且在心裡發誓,今後每天必去纏黏哥哥一次。
(平常我跟妹妹的擁抱密度大概是一天十次,哥哥大概是一禮拜三次。) - 也是從書裡,我才發現我對人肢體碰觸上的不適應,是來自小時候的缺乏擁抱。
書裡有一個案例,維珍與蘿拉,維珍是個空有心卻不知該如何「撫育」孩子的母親,我所謂「撫育」指的是擁抱——發自真心的擁抱孩子。所以她的孩子蘿拉,一直到四歲,仍然瘦得像把骨頭一樣。眾多醫生找尋不到理由,只能把蘿拉送往醫院,用點滴等維生器材維持她的生命。
記得是幾個月前的是,好像是中部哪裡吧,有個新聞,說一個媽媽連續生了幾個孩子都夭折,她丈夫認為是白虎精作祟,才剋死了孩子。讀維珍與蘿拉時我就想到這個報導,我在想,真正讓孩子「活不下去」的,不是白虎精,應該是缺乏足夠的重視與擁抱。
像這一段:
對蘿拉來說,缺乏愛的刺激與撫觸,儘管營養充分,她還是無法正常地成長。這就像其他的哺乳動物的矮小症候群。在一窩剛出生的小動物中,如鼠、狗、貓等,如果任其自然生長,最小、最瘦弱的一隻無法從媽媽的乳頭吸到足夠的乳汁,也沒有力氣和兄弟姊妹爭寵,搏取媽媽的關愛,必然會在出生後的幾個星期內死亡。每一隻小動物都需要媽媽舔牠或幫牠理毛……
由於缺乏撫觸的刺激,蘿拉的生長荷爾蒙分泌不足,身以只會把食物當成廢物,不會去吸收其中的養分。……蘿拉不是得了神經性厭食症,她就像一隻媽媽不照顧的瘦弱小狗,身體接收不到「有人要我,我可以安全長大」的訊息。
每每看見描述創傷兒童的書籍,我總會自憐過去的被忽略,與慶幸我現有了個甜蜜的女兒。雖然小時我媽沒有給我足夠的「有人要我,我可以安全長大」的訊息,但我的女兒,倒是給了我非常足夠的「我很喜歡妳,妳對我很重要」的滿足感。
而書裡這一段文字讓我心有悽悽——
但蘿拉和維珍幼年留下的傷疤仍在。如果你偷偷觀察母親或女兒,有時會發現她們的神情流露出茫然或悲傷。你的直覺告訴你,她們和別人互動時還是有些尷尬或不自然。雖然她們可以像一般人一樣掌握社交線索,進退合宜,還是很難對人露出自然的微笑或做出親切、友好的身體行為,如擁抱。
我的狀況當然還不至「嚴重」到眼神會隨時流露出茫然或悲傷,但確實很難大著膽子主動跟人要一個擁抱(除非是跟我女兒或兒子)。我總會擔心我的舉動會過於莽撞(我是個很難對他人任性的人)。對我而言,牽手甚至擁抱,都是非常「神聖」的。除非對方讓我放心到某種程度(或親密到某種程度),不然我始終會是那個冷冷硬硬,像尊冰山砌成的人。
活到三十多歲讀了這本書我才恍然理解,為什麼半生不熟的人會喜歡喊我冰山的原因。
所以說,學習擁抱(不管是接受或主動抱人),真的,都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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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認識這本書的譯者,所以知道了些(可能)一般讀者不太知道的小道消息。據阿金師自個說,他並不滿意《克麗斯汀》。但讀過《克麗斯汀》的人會覺得,這本書還挺好看的——至少一本驚悚恐怖小說該有的元素它通通都有。我這個朋友說,當年阿金師寫作《克麗斯汀》時,正是他酗酒嗑藥正兇的時候,那個時期他以生產線的速度量產小說——換句話說,他可能是在一個意識不太清楚的情況下把《克麗斯汀》生出來,所以他才不那麼滿意。
可平心論,如果一個作者在酗酒嗑藥嚴重的情況下還能寫出這樣的書來,那真的,才華驚人。 - (想想我自己,只要沒睡飽就寫不出稿子,腦子會變成一團漿糊——平平是人等級怎麼會差那麼多?!)
很剛好,昨日施老師的留言正好提到,他認為一位認真的小說作者不應該直接寫出某段理論,應該設計橋段讓那段理論「活起來」。如果老是要靠主角說破,讀者乾脆讀論文、讀課本就好。
阿金師的《克麗斯汀》正好就是這類型寫作法最佳範本。
《克麗斯汀》的核心含意不難懂,我上頭標題大概就點出來了。但史蒂芬.金不直接說,他靠故事展演。從開頭阿尼怎麼遇上克麗斯汀,到後來克麗斯汀又怎麼影響到這個年青人,進而讓他迷失了自我——在1983年階段的阿金師還沒那麼愛說教(或許跟他當時意識不清也有關聯),不會像我喜歡的米涅那樣,用一種看似取巧的技法,讓某段理論直接從哪個角色嘴巴裡說出來。
一切他都納進譬喻裡。
至於讀者感不感受得到,當時的阿金師,可能沒那麼在乎。
讀了一陣再回頭想一本書有個好處,至少我是這樣,某些開頭沒特別留意的細節,會慢慢自動篩選出來,像下頭這段,現在再看會覺得,哇,還真是重點。
「我表示得很清楚,我不可能幹那種事。我的原因有兩點。第一,我不願跟他越搞越深,因為我知道他是個小人。第二,他們那夥人都是傻子,總有一天一定會給國稅局逮到。」他笑了笑。「他們都有種觀念,以為非法的錢可以永遠賺個不停。」
「就這兩點原因?」
「還有一點,」他筆直盯著我的眼睛說:「我不是那種人。」
教條一點的說法就是:君子寡欲,則不役於物,可以直道而行。
白話點說,人啊,還是不要迷什麼東西,迷到忘了自己。(這結論跟《阿拉斯加之死》好像也可以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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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不健康的關係。艾維爾想要讓這個笨女人依賴她。」
「為什麼?」
「天知道。需要有人作伴……自尊……用錯地方的母性本能。梅格絲最好現在就走出那裡,回到她的老家。」傑克森不耐地打開寶馬的車鎖,「艾維爾是典型的控制狂。她透過給予別人想要的東西來操控別人。就像班的母親,這就是她的行為模式。」
—《變色龍之影》
米涅《變色龍之影》到手前,我從圖書館通閱了Raymond Chandler的《大眠》。剛開頭讀《大眠》啊,還真是不習慣到極點。雖說更早一點讀過了他的《漫長的告別》,村上在書末說了一堆閱讀錢德勒的角度,我也以為我應該習慣了所謂的「冷硬派偵探小說」寫法,可一翻開《大眠》,我還是栽了跟頭。
不習慣,真的不習慣。(《大眠》是錢德勒第一部長篇,寫作技巧說真話,還沒《漫長的告別》熟稔。) - 我也不確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新一代的偵探推理作家,除了當說故事的人,犯罪的人,被殺的人之外,還得權充書裡犯罪者的心理醫師;舉例:勞倫斯.山德斯的《第一死罪》,京極夏彥的「京極堂」系列,還有跑不掉的,我熱愛的米涅.渥特絲。尤其是米涅,自她寫作《冰屋》得獎,之後出版的《毒舌鉤》、《女雕刻家》就一步一步、一點一滴地參雜心理學成份;不但有被害者的、加害者的,甚至旁觀者她也不放過。
基本上我相當喜歡她這種寫法,畢竟我讀偵探推理小說,並不是想看加害者如何殘酷地傷害被害者,而是想看,人在遭遇這種種的困厄(不管是被害加害或是旁觀者)的時候,人們是否還有其他別於一般,「我就是被害者」、「我就是加害者」跟「我就是旁觀者」——這無能為力只能任憑事件發生之外的作法。
米涅在這部分的表現一直相當出色。
話題扯回《變色龍之影》,慣例,唐諾會在開頭附上長長的導讀;然而這次我有個地方和他意見不同。他原文是這樣子的:
絕大多數時候,我個人很不喜歡小說中搬弄太多心理學的論述,因為小說借助心理學現成主張的部分,通常正正好是小說書寫者自己最該認真想並嘗試回答的部分,是整部小說不可讓渡的「問題意識」核心所在;用大白話來說,否則你幹麼要寫小說呢?否則我們還需要小說這東西嗎?找幾個學過心理學初級課程的大學生研究生來跟我們說不就行了?——小說乃至於文學最獨特也最有價值的部分,或許並不在於所面對的疑問本身,它和其他領域的工作者思索並嘗試回答大致同樣的問題,惟依循著不一樣的認識方式和路徑,它不可以降格為某種學術主張的翻譯者。
但渥特絲這部《變色龍之影》看起來還好,至少她讓這三個傢伙停留在心理醫生而不是心理學者的層次,因此比較像是小說中的角色人物而不是隱藏的智者或甚至上帝。也因此,阿克蘭這個人物才不至於陷入某種心理學的「模式」,才得著必要的行動自由,才無可預測,也才能隨機穿透小說所獨有的某些細微曖昧角落。
而三個之多的心理醫生實在有點滑稽,很難猜想渥特絲寫時到底是怎麼想的,但一代不如一代的順流而下,從像模像樣駐守醫院的威利斯,到經營附早參小旅館的溫暖有容蘇珊.康寶,再到開酒吧、黑街角頭般的大塊頭女同志傑克森。這不是三位一體的聖哉心理學一神論,而是有巫術、有巴力、有金牛犢、有豐收神大母神的零亂多神教,接近真實生命現場的混雜豐碩模樣。
心理醫生多,算是這部《變色龍之影》的特色,但讀著讀著(得承認我是讀完了過一陣才領悟到這點)我發現,裡邊的所有心理學論述,常常,在那當下都是「無用」的。縱使讀了一拖拉庫的心理學專書的專業醫師,該被人蒙蔽的時候也一樣會眼瞎得無可救藥。但隨著書頁翻動,越往後走會越發現,先前在書裡所提到的種種「狀態」,包括我最上頭所截的,不健康的依賴關係,還是像裡邊常會出現的,說謊者的習性,遭遇挫折時人所產生的暴怒……這些人與人相處互動所會產生的「磨擦」,其實,是帶有一種大同小異的相似。
書中主角阿克蘭的「行動自由與無可預測」,我認為其實是出自於那點「小異」,是「大同」與「小異」讓米涅的書如此迷人。要拿心理學去瞭解一個人,可以,但之間定會流失某種獨有、無法類推的個人特質。但不諱言,「人」又是如此地相似——哪怕今天是像模像樣駐守醫院的威利斯,或是經營附早參小旅館的溫暖有容蘇珊.康寶,乃至開酒吧、黑街角頭般的大塊頭女同志傑克森,身上都會出現同樣的盲點——
我猜,這就是米涅所以要搬出三名心理醫生,讓他們在書裡被病人耍得團團轉的原因。
要接近真實,不能純靠理論,也不能單看外表;只有一要件,直接接觸。
比較俗套的說法是,每個人都是「變色龍」(想想自己在親人朋友與敵人陌生人面前的表現),但唯一改變不了的,有時,反而會是落在地面上的,那個最虛幻不定的,影子。
至於影子指的是什麼,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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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情不自禁地認同這個人,我實在不願意承認,但要是時光倒流,處在這種險境中的可能是我。我第一次來到阿拉斯加時,可能和克里斯非常像:一樣生澀、一樣熱切。而我也相信許多阿拉斯加人初到此地時,和克里斯也有許多相似之處,包括很多批評他的人在內。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對克里斯這麼嚴苛的緣故,因為克里斯也許讓他們想起了從前的自己。」
這是從網路書櫃鄰居木谷那兒瞧來的好貨。
大概說一下《阿拉斯加之死》的內容,一個聰明成績優家勢好的年輕男孩,在他大學畢業那年,背包一揹連封信也不留,就這樣離開家,朝他所嚮往的曠野、天堂阿拉斯加前進。 - 但這不是青年冒險後安全回歸的英雄的旅程(坎伯語),這是一樁慘劇——至少在仍活著的人心裡。因為這個青年,在這世間活不過24年,就這樣餓死在阿拉斯加,一條他母親所親縫的睡袋裡。
關於曠野求生,我早先還看了一步以印地安原住民生活為主的「追蹤師」系列。說來,《阿拉斯加之死》,算是吻合了我之前的說法:大自然是中性,所謂「中性」,就是好壞並置,就像老子說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大自然絕不會因為哪個人身分高地位高就對他特別好,要單憑己力在曠野生存唯一前提,就是徹底地瞭解它。
只是浪漫、理想化的年輕人,在行動前,實在很難考慮到這點。
總覺得《阿拉斯加之死》可以跟湯姆.布朗的「追蹤師」系列合在一塊看。追蹤師三,那位神奇的印地安導師潛近狼得從小就開始學習採草藥、烹煮食物、縫衣服、搭帳篷;學習如何狩獵、製作弓箭武器與陷阱——在自小就受到如此嚴格訓練的情況下,潛近狼仍然會遭受曠野的考驗,暴風雪、被蛇咬、舔食沙地上的露水、像鹿一樣地吃草。我要說的是,就連自小生活在曠野中的印地安原住民,面對曠野仍舊不敢掉以輕心的同時,每年卻總有不少自小生活在現代文明社會裡的青年,憑著一時之氣與半吊子的求生技能,冒然闖進原野,意圖過著不與文明社會接觸的生活。
我不想責備,因為立意甚高——但同時,我心頭那種「如果當初他能再小心一點……」的嘆息,始終揮之不去。
但《阿拉斯加之死》也不完全只有克里斯個人的生命歷程,作者強.克拉庫爾同樣也是名野外探險登山迷。其中我特別感興趣的部分在於,克拉庫爾綜觀了幾名熱愛登山者的生平事跡(包括克拉庫爾自己),其中有一特點,強.克拉庫爾寫得坦白:
多少個月來,我一直說服自己並不在乎生命中缺乏親密關係、缺乏真正的人際關係,但因這名女性的陪伴而使我感受到的快樂——她的笑聲、她無意中碰觸我臂膀的手揭露了我的自我欺騙,使我空虛而心痛。
我並不是說,所有野外探險登山迷都像克拉庫爾自承的,在人際關係方面存在著問題。只是,這樣的人通常更容易被大自然的坦率與純美所吸引——吸引之後,當然會有許多人像克拉庫爾或寫追蹤師的湯姆.布朗一樣,回歸社會,再度與人產生連結。但不可否認,其中也還有更大一部分,會更鑽入牛角尖,更避世(且趨近病態的避世),更無能再與其他人產生連結。
不是指責,但我忍不住會想,那其中,是不是出現了某種的偏差?
我很喜歡克拉庫爾寫在書裡的一段話
當你年輕時,很容易相信所有你想要的就是你該得到的,如果你十分渴望某件事物,就有權利得到它。那年四月我決心去阿拉斯加時,就像克里斯一樣,是個未經世事的年輕人,認為自己洞悉了一切,卻不知道自己有的其實只是一腔熱血,而後便依據含糊不通的邏輯來行動。
我以為攀登魔鬼姆指山能夠改變我的生活,當然,最後什麼也沒有改變。但這次經歷讓我了解,山巒並不能承擔夢想,尤其幸運的是,我能活著與大家分享我的故事。
……
年輕時,死亡對我而言,就像非歐幾里得幾何原理或婚姻一樣,只是抽象概念。我根本不了解它的可怕結局,或是它可能對死者親愛的人所造成的傷害。……
至於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的,我在《阿拉斯加之死》得到的體悟是,如果那麼剛巧我們的孩子,正好像克里斯一樣,理想崇高且打定主意非身體力行不可。我想,更好的作法,不是禁止、咆哮還是眼淚(如此只會讓孩子更加堅定不與父母親聯絡)。而是,要求他學習並熟稔各種在大自然中生存的方式,然後微笑讓他離開;重點是,請他務必、務必安全地回來。
延伸閱讀:好藥靈。《松林少年的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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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會迷Raymond Chandler一陣。
Raymond Chandler筆下的菲力普.馬羅相當吸引我。當然,以目前流行的偵探推理小說寫法(摻雜了大量的心理素描),猛然接觸,會覺得這個馬羅行事作風,有些詭怪的奇突。比方《大眠》,裡邊馬羅剛被揍得一蹋糊塗,然後他遇上某個他先前以為已經跟人私奔了的女人,他叫她「銀假髮」;接下來他們的對話是: - 「出去!」她的唾沫幾乎吐在我臉上。
「OK。」我轉身離開她,從半開的那扇門出去,步入黑暗的走道。她隨我之後衝出來,越過我身邊跑到前門,把門打開。她把頭探出濕漉的黑夜,傾聽。用手勢示意我向前。
「再見,」她壓低聲音說:「祝一切好運,只一件事除外。艾迪沒有殺小粗雷根。等他願意現身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好好的活在某個地方。」
我靠著她,用我的身體把她壓在牆上。我的唇貼著她的臉。我那樣跟她說話。
「不必急。這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早已排練到最後一項細節,計算到最微末的一秒。和一齣廣播節目一樣。一點也不用急。吻我,銀假髮。」
然後我就不明白,為什麼這個銀假髮就真的那麼聽話,吻了下去。
或者該說,我體會不到這時發生這個吻的重要性——這就是我說的,奇突的行事作風。
但再換個角度想,這點奇突,多少也形成了馬羅的魅力(比較好笑的認知就是:讀者永遠不知道他會在何時何地跟某個女人說,吻我。然後兩個人,還真就這樣吻成了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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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頭,是焦雄屏當初為臉譜雷蒙.錢德勒系列所寫的專文,我相當喜歡這段錢德勒自寫的論述。幾幾乎合了我心頭那四個字的定義:俠骨柔情。
看一看才發現馬羅的迷人,原是有「血統證明」的。
但是在這些殘酷大街上,一定有一個人並不殘酷,也沒有被磨損,更不畏懼。偵探小說中的偵探必得是這樣的人。他是英雄,代表一切。他必得是完整的人,特別的人,也是個普通人,但絕不平凡。他必須是,用陳腔爛調來說,有榮譽感的人——但他是出自本性的,宿命的,不是透過深思,更不會說出口的。
他必須是他那個世界最好的人,也應當是任何世界夠好的人。我倒不管他的私生活,他既不是太監也不是縱慾者。我想他有可能引誘某貴夫人,但我很確定他不會糟蹋處女。他若對一件事有榮譽感,他對所有事都會採同樣的態度。
他也滿窮的,不然根本不會來當偵探。他是個普通人,不然無法混跡在普通人當中。他有識人的本領,不然不能深入偵探的工作。他絕不會拿一分骯髒的錢,也不會坐視別人欺負他而不反擊。
他是個孤寂的人,可又驕傲到一個地步,你不得不把他當個驕傲的人,否責你會懊惱自己怎麼認得這麼個人。他講起話來跟他的年齡很相襯——就是說,帶著一點粗魯的機會,活靈活現的詭異感。他憎恨詐欺行為,更鄙視瑣碎的小家子氣。
他的故事就是他為尋求隱藏真理所經歷的冒險。如果不發生在適合冒險的人身上也不叫冒險了。他的覺察力敏銳到會嚇你一跳,那是他與生俱來的。如果世上多點人像他,世界就安全多啦!也不會悶到不值得活下去。這就是我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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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他講起話來跟他的年齡很相襯——就是說,帶著一點粗魯的機會,活靈活現的詭異感」這一點,我一定要截一小段出來當證明。
「我叫馬羅。就是你這幾天一直在跟蹤的傢伙。」
「我沒有在跟蹤誰,先生。」
「這輛老爺車有啊。也許你控制不了它。隨你便吧。我現在要去對街的咖啡店吃早飯,柳橙汁,培根加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外加牙籤。然後我會上去我的辦公室,就在你正對面那棟大樓的七樓。如果你有什麼難忍的憂苦,上來一吐為快吧。我沒什麼事,就是在給我的機關槍上油而已。」
試著唸唸看,你會發現,想要當個完整的硬漢,口才也要夠溜才成。
話說,看見「這輛老爺車有啊。也許你控制不了它」,我腦子很快地浮現阿金師的自動殺人汽車,《克麗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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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只滿足於搜尋跟料理食物有關的漫畫,是被張北海的《俠隱》勾出的癮頭,再接上scott(cafe451f)提點的唐魯孫,一讀我才發現,原來單以文字說小吃,也能說得這麼好吃!
我先下手的一本是自圖書館借回的《唐魯孫談吃》,讀了「胃口大開」後,又食髓知味上書店買回了《中國吃》,下頭我會截錄一段關於台南度小月麵攤的傳說,但這會我特別要提的,是飯館兒堂倌接待客人的方式,那靈巧——還真值得台灣餐飲從業人員一讀! - 北平老饕進飯館,講究可多啦,有的吃堂口,有的吃灶兒上,吃灶上還分是吃紅案子還是白案子。譬如說吃堂口,那就是堂倌伺候殷勤週到,處處給主顧省錢做面子。您進飯管一入座,堂倌一看您同來的朋友,有幾位生臉色,再一聽是外路口音,您一點菜又是價碼高的場面菜,堂倌就明白今天請的是什麼樣的客,是什麼樣的目的啦。一方面替您出主意,一方面往外報櫃上今天準備的時鮮菜。
等菜點得差不多,堂倌又開口了,櫃上還有兩個敬菜,大概也夠吃啦,如果不夠再找補,要是叫得太多吃不了也糟蹋。堂倌這麼一說,客人覺得櫃上一定跟主人有交情,主人平素出手一定很大方,做主人也覺得臉上有光彩,既省錢又有排場。
等一上菜,堂倌先上敬菜,一定都是時鮮拿手名菜,還要報出一生是櫃上做的,當然等算帳上的時候,主人心裡有數,除了把菜價算到小帳裡,還得老尺加二。可是吃完之後,客人吃得其味醰醰,主人面子十足,堂倌身受其惠,真是三方面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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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下來,截的就是我上頭說的,台南度小月傳說。
開在台南中正路上的度小月,是數代相傳的老字號。大家都奇怪,賣擔仔麵,為什麼起一個令人猜不透古古怪怪的名稱呢!敢情度小月三字是其來有自的。據說在前清時代,從台南一直到高雄屏東居民,以出海捕魚為生的居多,遇到颱風季節,或大或小的颱風,接踵而來,不管颱風登陸不登陸,海上的風浪,渹湱滂湃,早年舴艋舳艫全憑人力操縱,風濤險惡,誰也不敢冒險出海,祇好把船隻開進港彎避風。有時颱風接二連三的襲來,經月不能出海,祇好暫時擺個麵攤,賣擔仔麵以為生計。
出海捕魚是正當行業,如果漁獲量多,可以賺大錢,說不定一夜之間,變成巨富,算是大月;至於賣擔仔麵是臨時性質,勉強溫飽,算是小月,所以麵攤子就給它取名「度小月」。
而唐魯孫說吃,最勾人的則下面這類文句:
據說他家肉燥有一種秘方,而且必須用砂鼓子銀炭文火慢慢燉出來的,裡邊除了放有不知名的海味外,煮肉燥的湯,是魚骨蝦殼熬出來的,肉燥做好,先得裝罈固封,放在陰涼處一段時間,才開罈使用。所以度小月的肉燥,漿凝瓊液、香霧襲人……
我的媽啊,光是打字,就逗得我饑腸肚餓,口水直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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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榭.韋勒貝克是奇葩,而且是那種第一次出手、第一本書就很嚇死人的奇葩。 - 截至目前看了他兩本書,《無愛繁殖》其實是第一部,《一座島嶼的可能性》是第二部;只是因為出版社某些考量(《一座島嶼的可能性》確實比《無愛繁殖》好親近一點,那一點,大概就一根小指頭長度),二變成了一。摸著良心說,《無愛繁殖》前半冷靜殘酷到讓我覺得不太舒服,可基於《一座島嶼的可能性》給我的良好印象,我還是讀下去了。
然後,米榭.韋勒貝克證明了他的確值得讓我花時間在他身上。
《無愛繁殖》的基調是冷酷,是殘忍,簡單說就是個體如何在這世界上存活。喜歡正面看世界的人應該不會喜歡米榭.韋勒貝克,他特別愛挑醜陋、現實的一面描述,像這個——
「我是個混蛋,我早就知道自己是個大混蛋。通常做父母的會為孩子犧牲,這是很正常的。而我無法忍受青春已逝,無法忍受我兒子會長大,會取代我的地位擁有青春,或許還會成功度過這個我完全失敗的一生。我想重新回到獨自一個個體的階段。」
……
「我愛我兒子,」布呂諾又說:「如果他有什麼意外,遇到什麼不幸,我一定承受不了。我愛這孩子勝過一切,然而,我始於無法接受他的存在。」
米榭.韋勒貝克完全顛覆了一般人(尤其是東方人)認知的兄友弟恭、夫妻情深、父慈子孝等等道德觀念。《無愛繁殖》裡邊非常多衛道人士見了恐怕會大搖其頭的敘述。而且他非常一視同仁,裡邊不管長得帥不帥美不美、個頭高不高雞雞大不大腿長不長個性溫和或冷淡,他通通往谷底推去。說繁殖下一代、性與愛、權力與智識是「人」這種物種永遠渴望擁有的事物,那米榭就給你十分地多,多到教你承受不住、身體感官完全鬆弛的程度——你說你愛,好,我就看你有多愛——這種近乎偏激的設定,讓書裡邊幾乎找不出一個幸福的角色。
但還是有的,在讀完《無愛繁殖》後我又回過頭去瞧p102頁,才發現書裡邊唯一的幸福人物,是奉獻自己一生,從無怨言的老祖母——
這個女人的童年悲慘不堪:七歲上下就得幫著農場的活計,家裡周遭都是一堆酒鬼;青少年時期如此短暫,她連真實的記憶都沒留下;自從丈夫過世,他就在一家工廠上工,一邊拉拔大四個孩子,冰凍冬季,她還得到院子裡打水回來給孩子們梳洗;過了六十歲,才退休不久,她答應再次照顧一個幼年的孩子——她兒子的兒子。他也從來沒缺過什麼東西,乾淨的衣服、星期天中午的豐盛午餐、愛,一樣也不缺,這些,都是她的功勞。
倘若回顧人類歷史,做一個儘管不完整的檢視,我們都必須將這個現象納入:人類的歷史上,這種人的確曾經存在過。他們一輩子工作,辛勤地工作,只為了奉獻、為了愛;他們無私地傾盡一生為別人,只因奉獻和愛,況且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犧牲了什麼;事實上,他們無法想像自己除了因奉獻和愛傾盡自己一生之外,還有其他生活的方式。……
但我也不是在鼓吹人要學習老祖母的奉獻精神,我只是先看了《一座島嶼的可能性》,我猜測米榭.韋勒貝克真正想傳達的,不是這個世界多糟多醜惡多難捱,而是,你要有能耐依著你自己的選擇,過完這一生。
當所愛之物猶如海嘯般迎面撲來,你還有辦法說你「愛」它嗎?
如果還能,那恭喜你,你絕對是世上最最幸福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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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前幾天我在留言板裡跟時光流旅的Scott討論他喜歡分類的習慣嗎?當時我還沒把赫塞的《徬徨少年時》看完,書裡邊的辛克萊當時還存在一個,狐疑自己為什麼不能像其他同儕、他的姐姐們一樣,安安穩穩地停在所謂的良善世界裡。他心裡有著那麼多的想法跟不安與孤獨,那些情緒簡直像要把他給吞沒了,他想過過「正常」的生活,但是他也發現,正常的生活,一點都不吸引他。
是讀完了書,再看見Scott回覆我的留言,我突然間發現他為什麼執著於分類——因為他渴望連結。就像上頭的辛克萊。Scott明顯清楚地發現自己站在另一邊,而其他人在一邊,但他不想被丟下,他想以某種努力,好讓自己加入陣營,或,多吸引些跟他同一邊的人。 - 那正是辛克萊所感到的孤寂。
《徬徨少年時》裡有段文字非常美妙,看完,或許Scott就可以理解某些事,也不一定。(書裡的辛克萊,花了長長十多年的時間,忍受了十多年的孤寂,才終於領悟到這一點。)
……很久以來我已經忘記了原來世界仍舊會是這樣地可愛。我已經在成長的過程中習慣了生活在我自己的內心中。很久很久以來,我就以為我已經失去了整個對外在世界的欣賞;以為外在世界多彩多姿的景色乃是我童年時期不可分開的一部分,既然童年已經逝去,世界的那些景色也失去了;以為在某一種意義上,為了得到靈魂的自由與成熟,一個人必須付出代價,代價就是拋棄掉這種昔日一向珍愛的氣氛。
然而現在,我實在是太高興了,高興得簡直要發瘋了,因為我看到了這一切只是被埋藏起來了或者只是被遮蓋得黯淡了,即使你已經解脫了,即使你已經拋棄了你童年時期的快樂,但是你仍然能看到這個世界閃射光芒,仍然能夠嚐到孩子的夢想之中那番芬芳得使人全身戰慄的快樂。
……
重點來了。
我明白在那些曾經嚐過完全寂寞的味道的人們之間可能會建立起友誼。我絕不再眷戀幸運者的席次和天上諸聖的節期。當我親眼看到別人享受各色各樣的歡樂時,我也絕不會在觸景生情而湧起羨慕之心和鄉愁了……
實際上除了每一個人對別人的理想所表現的尊敬之外,我們之間並沒有共同的精神連繫。……
我們帶有記號的人對於未來將會變成什麼樣子並不感到焦慮。所有的這種種信仰和言論我們覺得都是已經沒有生命了,都沒有用了。我們唯一承認的責任和命運乃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非常完完全全地成為他自己,都應該非常絕對地忠實於大自然栽在他心中的有生命的種子。
我這篇文章可以說是特別截給Scott看的,然後我要說的是,將人分類、尋求連結這種種事並不是錯的,每個人在某一階段裡都會有這樣的想法與衝動,因為一個人(感到自己毫無連結)地活在世上,實在太苦了。但我要稍稍潑潑Scott冷水,如果你決心走上你心告訴你的那條路,那麼,孤獨與無連結感,將會如影相隨。
因為你是世上僅有獨一無二的你,只要你越活出你自己,你就注定越獨特。
《徬徨少年時》正是為追尋者們寫的書。